离职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员工): 工作岗位:乙方因个人原因向甲方提出辞职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产生协议所涉乙方离职事由,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离职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 乙方原任职甲方 职务,于20 年 月 日入职,在职期间月均正常发放工资及福利。二、 乙方确认,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或者均已放弃在甲方公司一切薪酬、福利待遇, 若因此成讼,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不利的法律后果。三、 乙方自动提出离职申请,申请日期20 年 月 日。甲方须在乙方提出申请后一个月(即20 年 月 日)内安排合适人员与乙方做工作交接,乙方须积极配合工作交接,交接工作后正式办理离职手续。若一个月(即20 年 月 日)甲方仍未安排人员与乙方交接,乙方即在20 年 月 日可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甲方需予以配合。四、 乙方承诺在提出申请后一个月内甲方未安排人员交接时,乙方必须在原岗位正常工作,不得无故拖延工作或无故请假旷工,工作仍须认真、积极,若消极怠工延误甲方工作,乙方须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五、 在签订本协议时,双方均已十分清楚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知晓协议行为的法律后果,且愿意履行本协议内容,本协议一经签订不得撤销或变更。甲方: 乙方(签名并按手印):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