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药出(入)库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原料药的经营管理,根据原料药经营的实际特点和GSP管理的要求,现对该类药品出(入)库管理规定如下:1.原料药品的出(入)库必须遵守GSP管理规定,凭有效单据出(入)库。2.经仓储中心配送给客户的原料药品,原料部必须开具相应出库单据,并提供书面的客户的收货人员、地址等详细信息,加盖原料部门印章后,仓储中心才予以办理,以免误发、错发。3.如因特殊原因从供应商处直接发给客户的直调的原料药品,必须经质量管理部验收员验收签章入库,原料部凭入库单到客户服务部开具出库单据,再将入、出库单据一起交往仓储中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