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理论攻坚-宪法 1 主讲教师:骆希 授课时间:2019.04.03 粉笔公考官方微信 1 理论攻坚理论攻坚-宪法宪法 1 1(讲义)(讲义)第一节第一节 宪法概述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二、宪法的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三、宪法的分类 1.表现形式: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2.修改程序: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3.制定机关: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4.国家的类型和宪法的阶级本质: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四、宪法
2、的基本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权力制约原则。4.法治原则。五、宪法的渊源 宪法的渊源是指宪法的表现形式。1.宪法典:我国的宪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宪法性法律:与宪法一起规定国家各项基本制度的法律,例如选举法 国务院组织法 反分裂国家法等。3.宪法惯例。4.宪法判例:美国、英国等国多采用,宪法判例目前不是我国宪法的渊源。5.国际条约。六、宪法的结构 宪法的结构,是指一部宪法典是怎样构成的,是如何把宪法的内容编排、组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的。虽然各国宪法的结构不尽一致,但从基本方面看,宪法一般由以下几部分构成。2 1.序言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有序言,序言是将某些不
3、宜以宪法规范的形式表达出来,但又不得不表明的或总结或纲领或立场或原则等表现出来。能够反映宪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宪法规范的序言具有法律效力,反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2.宪法的正文 宪法的正文一般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家标志以及宪法自身的实施保障。宪法修正案是对宪法典进行补充和修正的法律形式,往往附于宪法典正文之后,而成为宪法典的组成部分。3.宪法的附则 宪法的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附加条款的方法最早在比利时和瑞士联邦宪法中采用。由于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应该与一般条文相同,并具有特定性和临时性的特点。七、新中国宪法的历
4、史 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即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 年宪法、1975 年宪法、1978 年宪法、1982 年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是 1982年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及其 1988 年、1993 年 1999 年、2004 年和 2018 年修正案。真题演练 1.(单选)我国目前的根本任务是()。A.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B.大力发展生产力 C.经济建设为中心 D.实现共同富裕 2.(单选)下列不属于我国宪法基本原则的是()。A.基本人权原则 B.人民主权原则 C.权力分立和制约原则 D.法治原则 3.(单选)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何年、
5、在什么会议上制定的?()A.1954 年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 B.1949 年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 C.1954 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1949 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 4.(多选)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有()。A.每年的 3 月 1 日为“国家宪法日”B.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C.设立“国家宪法日”,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D.法律的制定、实施不能与宪法相冲突 第二节第二节 我国的国家基本制度我国的国家基本制度 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一)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 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
6、中所处的地位。人民民主专政,是指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使用专制的方法来对待敌对势力以维持人民民主政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逐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实行专政。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1)多党合作不是多党制,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而是参政党。(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3)“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多党合作的基
7、本方针。(4)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2.爱国统一战线 我国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二、国家形式(一)政权组织形式 1.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 政权组织形式也就是政体,即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用何种原则和方式去组织其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政权机关。2.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基本内
8、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4 (2)人民在民主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4)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二)国家结构形式 1.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一定原则采取的调整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相互关系的形式。如果说政权组织形式是从横向角度表现国家政权体系,那么国家结构形式则是从纵向角度表现国家政权体系。2.种类 单一制和联邦制。3.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9、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在历次宪法中加以确定。我国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大致分为:(1)普通的地方制度;(2)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3)特别行政区实行的高度自治制度。三、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基 本 经济制度 公有制经济 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 国家政策: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对集体经济实行鼓励、指导和帮助 公有制主体地位还表现在自然资源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属国家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
10、、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既可以属于国家所有,也可以由法律规定属集体所有 非公有制经济 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等形式 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政策: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四、选举制度 普遍 享有选举权的中国公民 5 性原则 基本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 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平等 原则 选举权平等性原则的含义 每个选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有一个投票权 不承认也不允许任何选民因民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情况的不同而在选举中享有特权 不得歧视和非法限制任何选民对选举权的行使 更着眼于实质上
11、的平等 实行同票同权原则,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以及保证各地、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选出 选出的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监督,对原选举单位负责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 选出的代表受选民监督,对选民负责 秘密投票原则 无记名投票 同意、不同意、弃权、另选他人 五、特别行政区制度 中 央 与 特 别 行 政 区 的 关 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2.制定并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专
12、属权。基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常委会 对基本法的解释权。特区立法的备案审查权 特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只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特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有问题,可以发回,但不能撤销。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回的法律自发回之日起立即失效,一般不具有溯及力。特区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权。国务院 负责管理与特区有关的外交事务。负责管理特区的防务。任命特区行政长官及其他主要行政官员。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 6 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
13、的民族的人民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地方性事务的制度。(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民族乡则不是民族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根据宪法的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1.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根据当地民族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3.自主地管理地方财政。4.自主地管理地方性经济建设。5.自主地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
14、业。6.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7.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七、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们与基层政权的关系是指导关系,在基层政权或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工作。真题演练 1.(单选)我国的政体是()。A.政治协商制度 B.民主专政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民主集中制 2.(单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是()。A.人民民主专政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政治协商制度 D.民主集中制 3.(多选)根据我国 宪法 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自然资源不能属于集体所有?()A.森林 B.矿产 C.山岭 7 D.
15、水流 4.(单选)下列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B.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C.土地全部属于集体所有 D.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5.(多选)下列选项中的中国公民,哪些属于不享有选举权的情况?()A.赵某,刚满 15 周岁 B.钱某,被行政处罚 C.孙某,被剥夺政治权利 D.李某,患精神病 6.(单选)我国现行的民族自治地方有()。A.自治区、自治州、民族乡 B.自治区、自治县、民族乡 C.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D.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 7.(单选)()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一项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制度。A.
16、民族自治制度 B.区域自治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民族平等制度 8.(单选)下列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论述错误的有()。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代表性的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属于重要的国家机关。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9.(多选)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以下有关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内容的论述,错误的有()。A.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组织领导 B.各
17、民主党派属于在野党 8 C.各政党的根本活动准则是中国共产党党章 D.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10.(单选)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A.民族区域自治 B.单一制 C.联邦制 D.邦联制 11.(单选)关于我国选举制度表述不正确的是()。A.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之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制度。B.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之选举采无记名投票制度。C.我国选举制度采取选举权平等原则。D.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之选举均采用间接选举制度。12.(单选)某选区共有选民 8679 人,张先生是数位候选人之一。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律,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张先生可以当选?()A.
18、参加投票的人数为 8681 人,张先生获得选票 4800 张 B.参加投票的人数为 4339 人,张先生获得选票 4000 张 C.参加投票的人数为 6801 人,张先生获得选票 3400 张 D.参加投票的人数为 6801 人,张先生获得选票 3411 张 第三节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 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家法律给予权利同等的保护。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 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申诉权。宗教信仰自由 宗
19、教信仰自由是指公民依据内心的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人身自由 生命权。人身自由,即公民的肉体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具体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9 公民的住宅权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劳动权。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从事劳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休息权。劳动者有
20、休息的权利。受教育权。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获得物质帮助权。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文化权利和自由。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特定人的权利 也可称特定主体的权利。宪法除对所有公民都普遍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做出具体规定外,还对具有特定情况的公民设置专门的规定,给予特别的保护。主要内容有:1.保护妇女的权利;2.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3.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益;4.保护烈军属的权利。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
21、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6.其他方面的基本义务。真题演练 1.(单选)根据我国 宪法 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是()。A.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B.住宅不受侵犯 C.宗教信仰自由 D.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0 2.(单选)王某因为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则王某在服刑期间依法不享有()的自由。A.科学研究 B.艺术创作 C.出版著作 D.宗教信仰 3.(多选)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情况属于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A.公民在年老时 B.公民在疾
22、病时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4.(多选)下列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有()A.监督权 B.依法服兵役 C.宗教信仰自由 D.文学艺术创作 5.(多选)按照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是哪些选项?()A.遵守宪法和法律 B.劳动 C.获得物质帮助 D.受教育 6.(多选)下列属于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是()。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出版自由 C.宗教信仰自由 D.言论自由 7.(单选)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正确的是()。A.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 B.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自由 C.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自由,其出版自由
23、也被剥夺 11 D.我国公民有在年老、疾病或者遭遇自然灾害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节第四节 我国的国家机构我国的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2.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3.责任制原则 集体负责制是指全体人员集体讨论,并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集体承担责任的一种体制。各级人大和常委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实行集体负责制。个人负责制是指首长个人决定问题并承担相应责任的领导体制。国务院及其部委、地方政府和中央军委等实行个人负责制。4.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 5.精简和效率原则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最高国
24、家立法机关。(二)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三)任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四)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1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五)职权 1.修改宪法。2.监督宪法的实施。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6.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25、7.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8.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9.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0.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11.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12 12.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13.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14.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15.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16.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六)人大代表权利 1.言论免责权: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2.人身受特别保护权:县级及以上人大代表,非经人大会议主席团(开会)或者常委会(闭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
26、审判。如果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应当立即向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3.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4.提出议案权、质询、罢免权等。5.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6.参加各项选举和表决。7.信息、物质等各项保障权。8.其他权利。三、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二)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27、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三)任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务委员会为止。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四)职权 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2.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4.解释法律。5.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 13 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6.监督国务院、中
28、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7.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8.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9.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10.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11.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13.根据最高人
29、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14.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15.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16.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17.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18.决定特赦。19.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20.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21.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2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四、国家元首(一)
30、性质和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内简称国家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之一。(二)产生和任期 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家主席的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三)职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 14 长、秘书长,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
31、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五、国务院(一)性质和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二)组成和任期 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三)领导体制 总理负责制。(四)职权 1.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2.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3.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
32、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4.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5.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6.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7.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8.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9.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10.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11.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12.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13.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
33、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14.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15.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16.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17.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1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15 六、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34、,即5年。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七、监察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35、两届。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职权行使: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八、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我国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包括:全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统一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汇报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任期与全国
36、人大的每届任期相同,即为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九、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全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设区的市人民检察院;县、不设区的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院在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的同时,还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 16 会负责,这是一种双重领导体制。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为领导关系。人民检察院职权:立案侦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期与全国人大的任期相同,
37、每届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对于副检察长、检察员没有特定要求 真题演练 1.(单选)根据现行宪法,宪法解释权专属于()。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D.中央人民政府 2.(单选)我国现行宪法的实施保障之一是宪法规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各民主党派 3.(多选)依宪法规定,没有明确限制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职位有()。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秘书长 B.国家副主席 C.国务院秘书长 D.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4.(单选)在我国国家机关行使职权中,存在着由全体组成人员集体讨论决定,集体承担责任的
38、集体责任制和由首长个人决定并承担责任的首长负责制。下列国家机关中,实行集体责任制的是()。A.国务院 B.四川省人民政府 C.北京市公安局 D.成都市人大常委会 5.(单选)根据我国宪法相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务院职权的是()。A.领导和管理国家国防建设事业 B.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议 C.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 D.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17 6.(单选)现行宪法规定我国有权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家主席 D.委员长会议 7.(单选)
39、决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的国家机关是()。A.国务院 B.中央军事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8.(单选)现行宪法规定,有权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界限变更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9.(单选)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的职权由()行使。A.军工委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 D.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10.(单选)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A.领导 B.指导 C.监督
40、 D.管理 第五节第五节 20182018年宪法修正案要点年宪法修正案要点 一、确立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新表述: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18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二、增加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要求 新表述: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三、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
41、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 1.新表述: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国务院职权中增加生态文明建设:国务院行使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四、完善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 1.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2.增加宪法宣誓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宣誓。五、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法治历程的内容。1.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2.宪法序言第十二自然段中“中国革命和建设的
42、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修改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六、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 新表述: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七、充实完善民族关系的内容 新表述: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八、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 新表述: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
43、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19 九、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 增加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十、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十一、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十二、调整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新表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
44、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十三、修改主席任期限制 主席任期删除了“连续任职不能超过两届”的规定。新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十四、增加和调整有关监察委员会的规定(一)宪法第三章专节规定监察委员会,共五条(123条127条)(二)各级人大与监察委员会 1.监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选举和罢免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三)各级人大常委会与监察委员会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45、会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四)各级政府与监察委员会 1.国务院的职权中删除关于领导和管理监察工作的规定。2.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职权中删除关于管理本行政区域监察工作的规定。20 理论攻坚理论攻坚-宪法宪法 1 1(笔记)(笔记)【说在课前
46、】1.本节课学习宪法,宪法共两次课,明天晚上还有一次课程。2.上课之前有两个问题提前说一下:第一,关于答疑问题,上课时间以宪法课程内容为主,大家有关于宪法的疑问可以明天晚上提前十分钟进入教室,老师会进行答疑;也可以在老师微博上留言(粉笔骆希)。第二,本节课内容需要笔记或划重点的地方,老师会提醒,老师未提醒的是不需要记的,大家认真跟课即可。第一节第一节 宪法概述宪法概述 【解析】1.宪法共有五节内容。第一节在宪法的概述部分,老师会带着大家捋一遍宪法的概念、原则、历史等内容,让大家对宪法有一个初步的认识。第二、三、四节会具体学习我国宪法条文中关于国家基本制度、公民权利义务以及国家机构是如何规定的,
47、第五节讲解热门考点,即 2018 年宪法修正案的要点。21 2.本节课时长预计 2.5 小时,讲解前三节内容。一、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解析】1.宪法的概念:无需死记硬背,只需要掌握三个考点。(1)我国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注意:人大制度在第二节会讲解,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和美国最显著的区别在于中国是社会主义,美国是资本主义,因此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2)我国的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考查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的原因,有三个原因,即内容根本、效力最高、制修严
48、格。(1)内容根本: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重要和最根本的内容,比如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都写在宪法中。(2)效力最高:比如我国的民法 刑法都根据宪法制定出来的,这些法律、法规不能与宪法相冲突。(3)制修严格:制定和修改宪法的程序比一般的法律更为严格。我国修改宪法需要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才可以,而通过普通的法律只需过半数同意即可。二、宪法的特征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解析】宪法的特征:考查较少,简单了解即可。(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在讲义第三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公民权利的
49、内容多于义务,意味着我国宪法重在保障百姓权利。(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比如在我国民主选举是民主事实,将选举这种事实写进宪法,用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是民主事实法律化。三、宪法的分类 1.表现形式: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2.修改程序: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3.制定机关: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4.国家的类型和宪法的阶级本质: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22 【解析】1.宪法的分类:宪法共有 4 种分类方式,主要掌握中国的宪法属于哪种类型即可。(1)根据表现形式可以分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根据一个国家有没有统一的宪法典区分,比如中国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因此中国属于成
50、文宪法国家。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找遍英国所有的法律都没有一部叫英国宪法典,英国的宪法主要由一些比较散的法律文件发挥宪法的作用,比如权利法案 男女平等选举法 王位继承法等,没有统一的宪法典。美国是成文宪法国家,比如 1787 年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2)根据修改程序不同可以分为刚性宪法(严格)和柔性宪法(一样)。刚性宪法:宪法的修改程序比普通的法律更为严格。柔性宪法:宪法的修改程序和普通法律一样。我国的宪法制修严格,因此我国宪法是刚性宪法。(3)根据制定机关的不同,可以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钦定宪法:比如古装剧中,太监颁旨时在最后都会加上“钦此”,“钦”是指皇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