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五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01 持有待售的概述() 小宋点睛持有待售划分条件1 年期限的延长 发生情形 交易对手方 期限延长规定 持有待售期间,由于发生一些企业无法控制原因,可能导致出售未能在一年内完成 关联方 不允许放松 1 年的期限条件,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从持有待售类别中移除 非关联方 意外设定条件 企业已采取措施应对这些条件,预计能自设定这些条件起 1 年内满足条件并完成出售,即使出售无法在最初 1年内完成,企业仍然可以维持原持有待售类别的分类 发生罕见情况 示例 例如不可抗力引发的情况、宏观经济形势发生急剧变化等不可控情况 处理 若企业针对这些新情况在最初 1 年
2、内已经采取必要措施,而且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重新满定义 企业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本章特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或处置组(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一般划 分条件 可立即出售 企业应具有在当前状态下出售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意图和能力 条件需要同时满足 出售极可能发生 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若需第三方批准,应已经获得批准)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 1 年内完成 分类 半路出家 企业购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先自用,在后续使用期
3、间再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 持有待售划分条件为上述的“一般划分条件” 直接出家 企业专为转售而取得非流动 资产或处置组 特殊划分条件 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 1 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条件,企业应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关键时点 划分日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而转为持有待售类别 期末日 在持有待售资产未出售前,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剔除日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 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有例外情况,见下文的小宋点睛 出售日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最终出售 提醒 对于符
4、合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但仍在使用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企业不应当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或处置组仍在产生零星收入而不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企业不应将拟结束使用和暂时停止使用而非出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02 持有待售的账务处理划分日()02 持有待售的账务处理期末日() 小宋点睛划分日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可转回 02 持有待售的账务处理剔除日()处理原则 将非流动资产重新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账务处理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A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A=假设非流动资产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分类 半路出家 直接出
5、家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减值 确认的减值不可以转回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时确认的减值 确认的减值可以转回 确认的减值不可以转回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减值 确认的减值可以转回 确认的减值可以转回 账务处理 半路出家 直接出家 资产负债表日继续对持有待售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即对比账面价值 A2 与可收回金额 B2(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适用 适用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 A2B2 借:资产减值损失 A2-B2 贷: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适用 适用 A2B2 借: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B2-A2 贷:资产减值损失 B2-A2 的限额为以前计提的减值金额(不包括划分为持
6、有待售类别前计提的减值) B2-A2 的限额为划分日以后计提的减值金额 类型 账务处理 小宋提示 半路出家 将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到持有待售资产科目 借:持有待售资产 A1 对应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贷:固定/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 比较持有待售资产账面价 值 A1 与其可收回金额 B1,进行减值测试 借:资产减值损失 A1-B1 贷: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此处可收回金额直接选择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直接出家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C1取得成本D1 借:持有待售资产 D1 贷:银行存款 公允价值优先考虑确定承诺中的交易价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C1取得成
7、本D1 借:持有待售资产 C1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贷:银行存款 D1 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即使原定的出售计划无法在最初一年内完成,企业仍然可以维持原持有待售类别的分类 小宋点睛A 的确定 02 持有待售的账务处理出售日() 03 持有待售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特殊处理()类型 事项 账务处理 小宋提示 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全部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应将所持长期股权投资全部转为持有待售资产,停止按照权益法核算 持有待售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应当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日起采用权益法追溯调整 部分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对于划分为持有待售
8、资产的部分,按照持有待售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部分,应在划分为持有待售部分的股权出售前继续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拟出售部分股权后丧失控制权 拟出售全部股权后丧失控制权 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的资产与负债划分为持无论对子公司投资是否划分为持有待拟出售部分股权后丧失控制权,但具类型 账务处理 小宋提示 确认利得或损失 支付出售费用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借:银行存款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贷:持有待售资产 资产处置损益(差额,或在借方) 借:资产处置损益 贷:银行存款 适用于直接出家
9、与半路出家 持有待售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银行存款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贷:持有待售资产 投资收益(差额,或在借方) 借: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 右侧二者金额孰低计量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剔除日非流动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者 贷:持有待售资产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或在借方) 在剔除日的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 长期股权投资 假定长期股权投资从一开始即不按照持有待售类别进行会计处理,即按照原应采用的核算方法进行追溯调整 包括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
10、股权投资 04 终止经营()小宋点睛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损益列报 第十六章所有者权益01 所有者权益的概述()列报项目 损益内容 小宋提示持续经营损益 未满足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产生的损益(初始计 量、后续计量和处置时产生的损益)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企业应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条件的,应当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列报的终止经营损益应该包含整个报告期间,而不应仅仅包含认定为终止经营后的报告期间 终止经营损益 终止经营的经
11、营活动损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成本费用等) 满足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处置组产生的损益(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和处置产生的损益) 终止经营处置损益的调整金额 最终确定处置条款(如与买方商定交易价格调整额和补偿金) 消除与处置相关的不确定因素(如确定卖方保留的环保义务或产品质量保证义务) 履行与处置相关的职工薪酬支付义务等 处置终止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增量费用 组成部分 是否满足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分类 损益列报 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
12、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属于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损益 不属于终止经营 持续经营损益 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 有待售类别 售类型,企业始终按照合并准则内容确定合并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拟出售部分股权后丧失控制权,且不具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 拟出售部分股权后未丧失控制权 个别报表中无须将拟处置部分股权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合并报表处理同个别报表 02 其他综合收益()03 实收资本/股本()(更多资料+VX:82050805)定义 指企业按照章程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 性质 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或股东的股份比例,是确定所有者在企业所有者权
13、益中份额的基础,也是企业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 变动 增投资者追借:固定资产/原材料/无形资产等 A A=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义 指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直接记入所有者权益) 分类 以后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 第 9 章考点 0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额 第 13 章考点 03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指定的金融负债) 第 13 章考点 08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下根据被投资企业-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第 6 章考点 02 以后满足条 件时能重分 类进损益 非投转投产生的其他
14、综合收益 第 5 章考点 04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第 13 章考点 03 金融资产重分类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第 13 章考点 04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第 13 章考点 06 现金流量套期准备(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部分) 见选修篇考点 0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第 22 章考点 03 权益法下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下根据被投资企业-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第 6 章考点 02 定义 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组成 实收资本(或股本) 投资者投入资本形成法定资本的价值,投资者可以据此要求分配股利或利润,有表决权的部
15、分 股份有限公司设置“股本”,其他公司设置“实收资本” 所有者投入 其他权益工具 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外,按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原则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部分 资本公积 股本 (或资本)溢价 投入资本中既不要求分配股利,也没表决权的部分 其他资本公积 权益法下确认被投资企业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下等待期确认的成本费用 公司产出或其他原因形成 其他综合收益 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专项储备 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 留存收益 盈余公积 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留存于企业内部,具有特殊用途的收益积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本年实现的净利润
16、经过利润分配后所剩余的利润,等待以后分配 04 其他权益工具()定义 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按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原则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其他权益工具 变动 增加 发行金融工具归类为权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 详细内容见第 13 章考加 加投资 贷: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 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不公允按公允价值)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手续费) 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冲减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 贷:股本/实收资本 按原投资者各自出资比例计算确定各投资者相应增加的出资额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借
17、:盈余公积 贷:股本/实收资本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权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其他权益工具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详细内容见第 8 章考点 03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行权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 详细内容见第 10 章考点 02 将债务转成资本 借:应付账款 贷:股本/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 投资收益(差额) 详细内容见第 21 章 考点 03 实际发放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 贷:股本 宣告发放股票股利时无须进行账务处理 减少原因 发还投资 借:实收资本
18、贷:银行存款等 考试一般不涉及 回购股票 回购时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等(回购价款) 所有者权益减少,资产减少 注销时 回购价款 股票面值 借: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库存股 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回购价款 股票面值 借:股本 贷:库存股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05 资本公积()定义 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其他资本公积等,主要用来转增资本/股本(不能用于弥补亏损) 组成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
19、中所占份额的投资 其他资本公积 指除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以外所形成的资本公积 性质 资本公积不体现各所有者的占有比例,也不能作为所有者参与企业财务经营决策或进行利润分配(或股利分配)的依据 账务 处理 资本溢价/股 本溢价 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差额记入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见本章考点 03 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冲减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借贷差额记入股本溢价 见第 8 章考点03 益工具 点 07 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借:银行存款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
20、值) 其他权益工具 详细内容见第 8 章考点 03 金融负债 重分类为 权益工具 借: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面值) 优先股/永续债(利息调整)(或贷方) 贷: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 以重分类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计量,重分类时无差额 减少 回购并注 销其他权 益工具 借:库存股其他权益工具 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贷方) 贷:库存股其他权益工具 账务处理逻辑与回购并注销普通股一致 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 有人行权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其他权益工具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详细内容见第 8 章考点 03 权益工具
21、 重分类为 金融负债 借: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贷: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可能在借方) 以重分类日该工具的公允价值计 量,差额记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06 留存收益()定义 指企业从历年实现的利润中提取或形成的留存于企业的内部积累 组成 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 提取盈余公积的比例以题为主,一般为 10% 任意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 相
22、关 事项 金融 工具 金融资产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时,应将处置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留存收益,同时将持有期间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到留存收益 见第 13 章考点 03 金融负债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记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后续因企业自身风险变动而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记入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金融负债时,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到留存收益 见第 13 章考点 08 企业 合并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在合并报表中将已抵销的被合并方的留存收益按合并方持股比例恢复 见第 27 章 考点 03 丧控处置 针对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事项,企业应当对剩余股权追溯调整,按照权益法核算追溯过程中涉及的损
23、益类科目调整为留存收益或投资收益 见第 27 章 考点 05 调整事项 差错更正 追溯重述法下涉及的损益类科目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留存收益 见第 24 章 考点 02 政策追溯调整法涉及的损益调整事项直接通过留存收益见第 24 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与支付对价的差额记入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见第 6 章考点03 原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重分类为金融负债的差额记入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见本章考点 04 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并注销,回购价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记入股本溢价 见本章考点 03 其他资本公积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
24、: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相反分录) 第 6 章考点 0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资产负债表日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见第 10 章考点 02 员工行权日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股本溢价 第十七章01 收入的概述()收入、费用和利润 02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定义 合同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商业惯例) 合同需满足的条件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合同的存在(同时满足左侧 5个条件)是企业确认相关收入的前提 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权
25、利和义务 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 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提示 不能同时满足上述 5 个条件的合同,企业只有在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如合同已完成或取消),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包括全部或部分对价)无须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定义 企业在日常活动(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原则 收入确认的方式 应当反映
26、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的模式 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收入确认的金额 应当反映企业因转让这些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步骤 第一步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并根据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属性”(在某一时段内履行或者在某一时点履行),在企业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第二步 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第三步 确定交易价格 第四步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第五步 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相关 科目 主营业务收入
27、 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变更 相关科目核算 考点 01 日后事项 若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涉及损益,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留存收益 见第 25 章 考点 02 03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定义 下列情况下,企业应当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承企业在判断所转让的一系列商品是否实 步骤 具体条件 小宋提示 同时满足右侧两个条件的,应当作为可明确区分的商品 商品能明确区分 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 合同层面可明确区分 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
28、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 下列情形表明合同层面不可明确区分 企业需要提供重大服务以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该商品将会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 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具有高度关联性 诺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质相同时,应当考虑合同中承诺的性质 转让模式相同指每一项可明确区分商品均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 件,且采用相同方法确定其履约进度 分类 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 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 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是否满足左侧三条件之一 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时段型 履约义务 在某一时点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时点型 履约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