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平安矿长平安消费责任制 平安矿长是煤矿平安治理、监视、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纯熟掌握有关煤矿平安消费的专业知识并依法通过培训、获得平安资历证。平安矿长必须监视煤矿全面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消费方针。第1条 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平安治理、监视、检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消费方针、政策和有关平安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消费、建立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标准。第2条 及时向矿长提出设置平安治理部门科室、装备平安监察人员和装备的详细意见,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适应本煤矿的平安工作需要。第3条 协助矿长催促检查各分管矿长、业务
2、部门、人员的业务保安、平安消费岗位责任制、平安治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第4条 参加矿长主持召开的平安消费办公会议,并对煤矿平安治理中的详细征询题提出主导意见。第5条 组织编制煤矿平安年度考核治理目的和考核奖罚细那么。第6条 协助矿长编制煤矿平安年度考核治理目的和考核奖罚细那么。第7条 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平安监察工作会议,及时贯彻上级的平安消费指示、分析平安消费中特别是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治理存在的严峻征询题和隐患、制定处理的措施、检查上一次平安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第8条 对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自燃发火、水害治理工作负监视检查责任,经常深化煤矿井下现场,及时组织煤矿开展平安、质量大检查,觉察、催促整改平安隐患。第9条 组织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主导意见。第10条 及时监视煤矿进展灾害预防和救灾演习“、反风演习“方案、措施的落实。第11条 审查、监视煤矿按打算如期、保质的完成平安技措工程。第12条 监视矿井严峻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第13条 负责监视对平安治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进展的相关平安培训教育、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才能和工作水平,及时清退不称职的平安治理人员。第14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第15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