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平安防范责任、事故报告制度 一、平安防范责任一校办室1.贯彻执行“总那么所要求的工作。2.负责学校整体平安工作的安排、布置、检查、落实。3.检查各部门平安工作情况,落实平安制度情况。4.承当学校平安工作的治理责任。二教务处、总务处、德育处平安防范责任见第三条 。三工会主席1.负责学校的平安宣传、平安教育,贯彻学校平安工作要求,组织平安教育活动,从思想上杜绝不平安要素。2.负责检查学校各部门平安制度、平安措施落实情况,对平安工作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3.负责主管部门的平安治理工作,落实主管部门的平安工作职责。4.承当主管部门平安治理责任。四年部主任、班主任1.负责向学生贯彻执行学校平安工作
2、方面的要求。对学生进展经常性的平安教育和对本年级、本班的平安治理负责。2.年部主任、班主任应有较强的平安认识,随时检查、觉察班级和学生活动场所的不平安要素和事故隐患,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3.及时反映班级、学校、学生中平安方面的隐患和征询题,有对学校活动、设备、环境、教具等平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责任。4.要通过家长会向家长汇报学生平安教育和平安工作方面的情况,通过“双边活动,加强对学生进展平安方面的教育。五任课教师1.有贯彻执行学校平安工作要求的责任。2.有对学生进展教育和对学校平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责任。3.负责教学活动期间学生的平安工作。处理教学活动期间发生的平安征询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平安。二、事故报告1.各处、室对部门内发生平安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2.各年部主任、班主任对本年级、本班学生发生的平安事故,除果断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外,应立即报告学校。3.任课教师对在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平安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4.对因不报、谎报、漏报的平安事故,学校将按照情况严峻程度,给予当事人必要的处分。5.学校将平安事故按相关规定和程度,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