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平安治理科副科长主管风险预控平安治理体系平安消费、环保责任制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消费方针、技术政策、“三大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第二条 负责全矿风险预控平安治理体系建立日常治理工作;经常深化现场检查各单位风险预控平安治理体系建立的落实情况,觉察征询题,及时催促处理和整改。第三条 负责矿井风险预控平安治理体系达标检查的组织工作,催促检查征询题的落实,觉察征询题及时汇报和处理,并做到跟踪复查;关于质量低劣又阻碍平安消费的有权停顿作业,并提出处理意见。第四条 及时参加上级组织的风险预控平安治理体系检查验收,对检查存在的征询题及时下发“五定整改表,并做好跟踪复查工作;及时参加采掘工作面竣工验收工作和停、开工检查。第五条 经常深化现场觉察和处理征询题,协助各基层单位搞好平安消费,认真落实平安质量各项指标,及时理解掌握矿井平安消费、工程质量等情况,并随时向平安治理科长、消费副矿长、总工程师汇报现场出现的征询题,提出处理意见,催促及时处理和整改。第六条 及时掌握矿井消费现场阻碍平安消费的第一手材料,提出针对性的意见或措施。第七条 承当未履行本责任制所产生后果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