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工作范文之“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施行方案 一、活动主旨校园歌手大赛以育人为主旨,通过竞赛引导学生演唱、创作反映校园生活和当代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歌曲,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熏陶情操,提高艺术修养,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开展。二、承办单位学校三、参赛对象区直属各中学在校生,各校择优推荐2-3名歌手参赛。四、竞赛时间9月中旬五、参赛要求1、内容健康向上,风格高雅,能反映当代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2、每位选手唱一首歌曲,每首歌曲演唱时间原那么上限制在5分钟以内,并自备伴奏带、盘等。3、演唱方式能够是独唱,也能够是重唱,演唱方法不限,美声、民族、浅显均可。4、鼓舞中学生自主创作校园歌曲,关于演唱原创歌曲的选手将酌情加分。六、评分标准及方式本次竞赛为10分制,由评委现场评分。(一)、演唱:(共4分)1、完好性2、音准和音色(二)、台风:(共2分)1、感情把握、与观众之间的交流等.2、表演是否到位(三)、歌曲:(共2分)1、歌曲内容是否健康向上2、难度技巧(四)、舞台形象:(1分)是否选择适宜歌曲本身意境的舞台形象(五)、总体印象:(1分)选手在舞台上的整体表演水平七、奖项设置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假设干;获一、二、三等奖同时授予瓯海区“十大校园歌手。八、报名及联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