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公司经理(行政副职)的平安职责 1、对本企业物资供给工作范围内的人身和设备平安负有组织与治理责任。2、在物资采购、运输、供给中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和确保运输工作的平安。3、会同消费技术部编制企业事故备品备件方案,并做好储藏,保证公司各种合格材料的供给。4、严格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保管和储运。设备、材料做到正确存放,防止腐蚀、变质。做好仓库的消防和保卫工作5、组织特别、重要备品、备件的验收、鉴定和定期检查与试验工作。6、物资采购、产品加工的质量应到达国家标准,并有平安、质量方面的合格认证,凡因产质量量不合格造成事故者,应负有责任。7、按时参加公司平安分析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