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治理副总经理平安环保职业卫生职责 1、消费治理副总经理是公司采区、选厂、变电站的消费部门及主要辅助消费部门平安消费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本辖区平安环保、职业卫生及涉危涉爆工作负全责。2、执行落实公司及上级部门平安消费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3、定期召开平安消费工作会议和听取管辖区域平安消费工作汇报,研究处理平安消费工作中存在的征询题,安排部署平安消费有关工作;4、健全和落实本辖区平安消费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部门平安消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施行职业病危害要素防治管控措施;5、组织制定本辖区各部门的消费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6、及时、如实报告消费平安事故,组织事故抢救,配合事故调查,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任守;7、实行平安消费目的治理,定期向职工公司领导报告平安消费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平安消费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