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检修现场平安工作措施及规定 1.有关部门在布置检修任务同时,指定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即为该工程的平安负责人。实行工程负责制。2.各车间对所负责的区域的动火审批、消防器材的使用等要进展监视,实行区域负责制。杜绝区域内的隐患存在。3.检修前检修负责人在交待任务的同时要交待平安工作措施,如有外委检修工程的,也要向他们交待平安工作措施,明确平安职责。4.要严格执行停送电治理制度,联络好停送电事宜,经有关人员确认前方能进展工作。5.检修时要挂检修牌,检修标示信号要明显。6.各检修单位必须遵照所检修工程的平安技术措施及要求执行。明确平安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并有据可查。7.各检修单位的专(兼)职平安员保证在
2、现场进展监护,做到任务明显,责任到位。8.各检修部门必须按照本人所承担的任务,制定出工作对策及平安措施。对检修条件复杂、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有专门的平安措施,并派专人负责平安工作。9.检修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平安技术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施工平安技术规程及试车规程等。10.使用行车必需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指吊人员必须佩戴好指吊衬标,其别人员不准指挥。11.拆下的设备零部件,要摆放有序,不准放在平安通道上。因检修时揭开的盖板,拆卸的防护栏杆,必需要采取临时的平安防护措施,并用隔离线围好,检修好后立即恢复。12.检修时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规定使用,作业时需要用的电、气源必须与有关部门联络,不得擅自动用。13.单机试车,局部联动或全线联动,必须经检修指挥组批准,按规定进展,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启动设备。14.重点要害部位动火,必须按厂动火制度规定,到安环科办理动火手续,并做好平安确认前方可进展。15.轧线操作人员必须按检修停机位置停机,经确认后与检修人员共同进展停电、挂牌、关阀、插销等,方能开场检修。否那么不准作业。16.外委工程的检修人员,必须恪守厂部的各项平安规章制度,并接受厂平安治理部门的监视治理。17.检修完毕后要清理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设备整洁,地面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