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吊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塔吊治理,消除塔吊在施工中存在的危害要素,保障职工的人身平安和设备的平安,特制定本制度。1、工程部应配置专业塔吊安装施工企业及电气与设备安装人员,负责其塔吊的安装、撤除与维修保养工作。塔吊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应安装资质等级的单位进展,各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要求具备相应才能。2、工程部应要求安装单位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并进展审批,工程经理应落实技术负责人组织塔吊安装单位人员、机电治理负责人、维护电工、机修工及其它相关人员按照工程实际情况与标准要求编制塔吊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主任工程师及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施行。工程部搜集其它相关材料。3、工程部搜集塔吊相关原材料
2、、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4、塔吊开场安装及撤除前,工程部应与安装单位签订平安协议书,明确双方平安治理责任。按照塔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结合环境/平安体系内容,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平安技术交底工作。5、工程部环境平安员应及时安排、监视相关作业人员做好塔吊的安装、维护、撤除等工作,并组织塔吊安装单位及相关人员对参加工程部各项检查验收工作。6、塔吊安装完毕或构造更改完毕后,必须由工程部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塔吊调试和相关测试检验工作,经检查验收合格,悬挂合格牌、限载牌、警示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牌等标识后,方可投入使用。7、塔吊安装完成后,工程部应组织安装单位负责人员共同进展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
3、技术监视部门与劳动部门进展验收。验收合格前方可使用。8、塔吊在使用中应做好维护工作。在以下情况下,应进展重新试验检验:、闲置超过一年后重新使用;、经改良和大修后;、重新安装后接着使用;、遭受自然灾祸(如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地震)。9、塔吊正常工作状态下使用较长一段时间后,应进展大修,大修间隔最长不应超过15000h;塔吊的大修应由专业单位进展,工程部不得擅自操作。10、工程部应组织对塔吊进展每半个月一次的定期平安检查、每一个月一次的环境平安体系检查及每月一次的垂直度观测,认真做好设备鉴定工作。11、塔吊在撤除之前,应先进展系统检查,设置隔离区与警示牌,派专人监护,确保符合要求前方可进展。12、工程部环境平安员负责监视塔吊的安装、维护、撤除及检查检验工作。13、塔吊司机及指挥必须具备持证上岗,并具备相应才能。14、塔吊安装人员、机电治理负责人、维护电工、机修工员及塔吊司机、指挥应留意塔吊的系统维护工作,除相关负责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作业。15、各人员作业,必须掌握其(严峻)环境/危险要素,恪守平安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塔吊十不吊“规定,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16、执行标准:塔吊应执行建筑塔式起重机平安规程、起重机械平安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平安技术规程、公司文件及其它相关标准与治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