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平安监视检查制度 1建筑平安消费监视治理的含义 依照建筑平安消费监视治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部1991年第13号文件)的内容,建筑平安消费监视治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受权的建筑平安消费监视机构,关于建筑平安消费所施行的行业监视治理。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和构配件消费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都必须接受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受权的建筑平安消费监视机构的行业监视治理,并依法接受国家平安监察。 建筑平安消费监视治理依照“管消费必须管平安的原那么,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托科学治理和技术进步,推进建筑平安消费工作的开展,操纵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2建立工程平
2、安消费治理条例第五章“监视治理对建立工程平安消费的监视治理又做了新的明确规定,其主要内容 (1) 政府平安监视检查的治理体制: 1) 国务院负责平安消费监视治理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的规定,对全国建立工程平安消费工作施行综合监视治理。 2) 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负责平安消费监视治理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立工程平安消费工作施行综合监视治理。 3) 国务院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立工程平安消费施行监视治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立工程平安消费的监视治理。 4) 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立工程平安消费施行监视治理。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立工程平安消费的监视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