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治理制度 一、全公司的烟感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二、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组织排放检查一次。三、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防水检查一次公司内的地上消火栓。四、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五、气站的电子鼻的信号每季度由液化站测试一次信号。六、公司的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由工程部门启动运转测试检查一次。七、消防总操纵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关部门结合启动运转检查一次。八、公司的各种电气设备,每年结合进展一次检查。九、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按照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十、各部位的轻便手提式10升、推车式65100升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监视各部位更换药剂一次,其他器材损坏的要及时更换。十一、公司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点,有人员活动的地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情况装备轻便手提式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峻的要追查责任。十二、相关文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