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平安教育、培训制度 为标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平安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平安运转,制定本制度。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治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平安监视治理部门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治理工作。责组织施行,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打算。平安质量治理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展一次例行的平安技术教育。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平安培训: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工程的工程技术人员、平安质量治理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治理人员进展专门的平安操作培训。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特种设备平安治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展平安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平安健康法规、平安技术知识和平安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顿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展平安操作教育。6.培训工作要做到有打算、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7.特种设备平安操作教育档案,由平安治理部负责保存。每年由平安质量治理部对特种设备平安教育情况进展一次检查和总结。8.不参加特种设备平安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平安消费考核标准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