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视检查制度 1、为使职业卫生工作做好做实,加强职业卫生监视检查,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2、职业卫生监视检查是平安监视检查的重要内容,必须纳入日常治理和平安监视检查过程中。3、消费治理部平安组每季对职业卫生进展一次专项监视检查,分厂安环处和车间平安员每月检查平安消费工作的同时,对职业卫生情况进展检查。4、职业卫生监视检查内容包括:4.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执行情况;4.2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宣传教育情况、持证上岗情况;4.3职业病防护设备完好情况;4.4应急救援设备装备情况;4.5职业卫生操作规程执行情况;4.6工作场所职业健康根本要求符合情况,包括:防尘、防毒、噪声与振动防护、防高温、防寒防低温、防非电离辐射、工频超高压电场的防护等4.7职业病危害告知情况;5、监视检查职业卫生时,觉察现场有威胁作业人员生命健康的作业环境、设备,应立即停顿作业,撤出人员。6、各级职业卫生检查要有记录,如有征询题,需进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