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事故统计及处理制度 1、设备因非正常的损坏造成停产或降低效能(停机修理时间或修理费用到达一定标准,或虽暂不停机修理,但内伤严峻者)均属为设备事故。2、设备事故的划分:2.1造成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严峻设备事故:2.1.1一般消费设备停产四昼夜以上的。2.1.2设备修理费用达2022元以上(不包括消费费用损失费)。2.1.3全厂供电中断30分钟以上或一个车间中断60分钟以上的。2.1.4设备功能严峻受损的。2.2其余的设备事故为一般设备事故。3、设备事故的性质:3.1责任事故:凡属人为缘故,如:操作错误、维护保养不当、超标准加工、工艺不合理、瞎指挥等,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精度降低者。3.2
2、质量事故:凡因设备质量不好或检修、安装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3.3自然事故:凡因遭受自然灾祸或自然磨损致使设备损坏或效能降低者。4、设备事故的分析和处理4.1设备发惹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并逐级上报,责任单位领导应及时上报企业治理办公室,设备严峻事故应在一小时内报告主管厂长。4.2一般事故由责任单位主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按照三不放过原那么(即:事故缘故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标准措施不放过)进展调查分析,企业治理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事故分析会。严峻设备事故及厂控设备事故,由企业治理办公室主持,主管厂长、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分析处理。4.3事故责
3、任单位,按照事故分析结果,在三天内认真填写事故报告表,报送企业治理办公室,厂控设备事故需报告主管厂长批示处理意见。4.4对事故责任者,除教育外,还要视情况给以严肃处理,如批判或行政处分。情况严峻者,应追查法律责任。一般事故发生后,关于责任者,扣当月奖金总额5%-10%;严峻事故责任者按奖金总额20%50%加重扣罚,并扣除主管领导当月奖金总额的10。4.5企业治理办公室应及时将处分信息报主管厂长,事故责任者或其领导人对事故不按期限处理,隐瞒事故真相,破坏现场,欺骗上级或知情不报者,应按责任事故加重处理,最高处分不能超过当月奖金总额的60。4.6设备事故发生后的抢修工作,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其经费自行负责。抢修如需采购零件应由企业治理办公室签字方可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