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2363.6-202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DB33/T2363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分为7个部分:一一第1部分:路基工程:第2部分:桥涵工程:一一第3部分:隧道工程:第4部分:轨道工程:第5部分:通信与信号工程:第6部分:电力与牵引供电工程;一一第7部分:自动售检票与综合监控工程。本标准为DB33/T2363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第6部分。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父通工程管理中心、温州市父通工程管理中心、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吕聪儒、丁正祥、诸葛铁胤、靳连成、周琪、李杨、戚胜辉、王哲、沈永峰项柳福、刘建瑞、韦征、张立志、张俊、张凌雁、王文功、刘东坡、刘新、李小军、杜运国、吴越、马向东、王威、金忠富、陈明、韩刚、刘彧、常德功、舒畅、李硕、郭诚。本标准为首次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