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1268-2017前言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凡有关条款与相关食品安全法规不相一致的,应以食品安全法规为准。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T17924-2008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以及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黄梅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本标准由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管理。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黄梅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黄梅堆花酒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国荣、聂利兵、熊紫峰、翁光先、吴旭军。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