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6501/T0352022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乌鲁木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城市综合交通项目研究中心(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中心)、乌鲁木齐市城建设计研究院、乌台木齐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康占龙、李伟、方恒堃、孙亮、曹连宝、刘景月、党芳、胡毅、王国惠、郑航海、丁大伟、王建、徐玮、闫雪、袁玉玫、彭豫、李雪。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请咨
2、询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对本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号)、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电话:0991-4619200,传真:09914619200,邮编:830000。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号),电话:09912815191,传真:0991-2819924,邮编:830000.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电话:01082216600,传真:01082216600,邮编:100082。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