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J/T340-201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CJ/T340-2011绿化种植土壤。本标准是对CJ/T340-2011绿化种植土壤的修订.与CJ/T340-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土壤质量的通用要求(见4.2.1);增加了土壤质量的肥力要求(见4.2.2);增加了土壤质量的人渗要求(见4.2.3);增加了土壤障碍因子的技术要求(见4.2.4);增加了土壤肥力的判定规则(见6.3.2);增加了土壤入渗的判定规则(见6.3.3);增加了土壤障碍因子的判定规则(见6.3.4);增加了土壤其他污染的判定规则(见6.3.5.2);增加了土壤改良修复和
2、质量维护(见7、7.1和7.2):增加了根据植物根系分布进行土壤采样的方法(见附录A.5.3);一补充了土壤重金属之外的潜在污染控制要求(见42.5.2);一补充了土壤的检测方法(见5.2);一修改了有效土层厚度的基本要求(见4.1.2);一修改了土壤消毒的基本要求(见4.1.5):修改了土壤的环境质量技术要求(见.5);一修改了土壤的检测方法(见5.2):一修改了土壤检测机构的要求(见C.2);一修改了土壤判定规则(见6.3、6.3.1、6.3.5和6.3.5.1);修改了土壤取样员和见证员的要求(见附录A.1.1);修改了土壤采样密度的要求(见附录A.3.1)。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风景园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园林科学规划研究院、上海市绿化和市容(林业)工程管理站、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院、广州市林业和园林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海兰、徐忠、张浪、朱振清、王艳春、郝冠军、伍海兵、周建强、陈动、周艺烽、梁晶、王若男、朱丽、阮琳。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CJ/T34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