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庭院经济开展验收方案根据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2023年开展庭院经济补贴操作流程的通知文件要求,及市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办关于2023年全市庭院经济验收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组织对全乡2023年庭院经济进行验收,并进行资金补贴,特制订如下验收方案:一、庭院经济开展补贴对象2023年、2023年已脱贫户和2023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八类户除外。二、补贴标准每平方米补贴3元,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三、补贴品种瓜菜、林果、葵花、红干椒、中草药等特色作物,原那么上一村一品。四、补贴面积确定林果、菌类等由林业站和实地验收组确定,瓜菜、红干椒、中草药等由农业站和实地验收组确定
2、。五、验收要求1、验收时间。7月13日-7月30日2、验收人员组成。实地验收组由乡包村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村“三委成员5-7人组成,逐户实拉实测,对作物种植面积进行确认,并逐户登记造册。填写乡2023年庭院经济验收单及2023年庭院经济验收合格补贴明细表,并将验收合格补贴明细表进行公示7天。农业站、林业站、扶贫办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3、验收结果上报。各村将公示无异议验收结果做好存档并上报乡政府,由乡政府负责汇总后上报市扶贫办、财政局进行审核备案。4、补贴资金发放。乡财政所收到市扶贫办、财政局拨付的庭院经济补贴资金后,组织各村统计种植户存折账号,由财政所负责将补贴资金通过转账发放到贫困户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