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 书 书犐 犆犛 犆犆犛犅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犌犅犜 中药材种子检验规程犜犺 犲犮 狅 犱 犲狅 犳狆 狉 犪 犮 狋 犻 犮 犲犳 狅 狉狊 犲 犲 犱狋 犲 狊 狋 犻 狀 犵狅 犳犆犺 犻 狀 犲 狊 犲犿犲 犱 犻 犮 犻 狀 犪 犾犿犪 狋 犲 狉 犻 犪 犾 狊 发布 实施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发 布书 书 书目次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构成与操作流程图扦样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净度分析发芽试验水分测定 重量测定 生活力测定 健康度测定 容许误差 结果报告与检验证书 附录(资料性)中药材种子检验结
2、果报告单 犌犅犜 前言本文件按照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本文件由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先恩、魏建和、黄璐琦、陈敏。犌犅犜 中药材种子检验规程范围本文件确立了中药材种子检验的程序,规定了中药材种子检验扦样、真实性鉴定、净度分析、发芽试验、水分测定、重量测定、生活力测定及健康度测定的步骤,描述了过程记录等证实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中药材种子生产者
3、、经营管理者和使用者在种子生产、加工、调运、播种、贮藏以及贸易等所进行的种子质量检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扦样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净度分析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发芽试验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其他项目检验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种子批狊 犲 犲 犱犾 狅 狋同一种源、同一年度、同一产地、同一采收期内收获的、在规定数量之内的种子群体。初次样品狆 狉 犻 犿犪 狉 狔狊 犪犿狆 犾 犲从种子批中抽
4、取出的少量种子样品。混合样品犮 狅犿狆 狅 狊 犻 狋 犲狊 犪犿狆 犾 犲从一个种子批中抽取的全部初次样品合并而成的样品。送检样品狊 狌 犫犿 犻 狋 狋 犲 犱狊 犪犿狆 犾 犲送到种子检验机构检验的规定数量样品。供试样品狑狅 狉 犽 犻 狀 犵狊 犪犿狆 犾 犲从送检样品中分取的、供某一检验项目之用的样品。净种子狆 狌 狉 犲狊 犲 犲 犱 狊种子单位或构造符合送验物种(包括该物种的全部植物学变种和栽培品种)的种子。犌犅犜 其他植物种子狅 狋 犺 犲 狉狊 犲 犲 犱 狊除净种子以外的任何植物种类的种子单位。杂质犻 狀 犲 狉 狋犿犪 狋 狋 犲 狉除净种子和其他植物种子外的种子单位和所
5、有其他物质和构造。种子真实性犵 犲 狀 狌 犻 狀 犲 狀 犲 狊 狊狅 犳狊 犲 犲 犱供检种子与文件记录(如标签等)的物种种子是否相符的特性。发芽率犵 犲 狉犿 犻 狀 犪 狋 犻 狅 狀狆 犲 狉 犮 犲 狀 狋 犪 犵 犲在规定的条件下和时间内长成的正常幼苗种子数占供检种子数的百分率。正常幼苗狀 狅 狉犿犪 犾狊 犲 犲 犱 犾 犻 狀 犵在土质良好及适宜水分、温度和光照条件下继续生长发育成为正常植株的幼苗。不正常幼苗犪 犫 狀 狅 狉犿犪 犾狊 犲 犲 犱 犾 犻 狀 犵在土质良好及适宜水分、温度和光照条件下不能继续生长发育成为正常植株的幼苗。未发芽种子狌 狀 犵 犲 狉犿 犻 狀
6、犪 狋 犲 犱狊 犲 犲 犱 狊在适宜的条件下,试验末期仍不能发芽的种子。种子含水量狊 犲 犲 犱犿狅 犻 狊 狋 狌 狉 犲犮 狅 狀 狋 犲 狀 狋种子样品按规定程序烘干所失去的重量占供检样品原始重量的百分率。生活力狊 犲 犲 犱狏 犻 犪 犫 犻 犾 犻 狋 狔种子发芽的潜在能力或种胚具有的生命力。千粒重狋 犺 犲狑 犲 犻 犵 犺 狋狅 犳 狊 犲 犲 犱 狊 粒净种子的重量,并换算成国家种子质量标准水分条件下的重量。种子健康度狊 犲 犲 犱犺 犲 犪 犾 狋 犺种子样品携带有病虫害(真菌、细菌、病毒以及害虫)种类及数量的百分率。复胚种子单位犿狌 犾 狋 犻 犵 犲 狉犿狊 犲 犲 犱
7、狌 狀 犻 狋能够产生株以上幼苗的种子单位。构成与操作流程图 构成中药材种子检验程序包括:扦样、真实性鉴定、净度分析、发芽试验、水分测定、重量测定、生活力测定及健康度检验等。其中,种子真实性鉴定、净度分析、发芽试验、水分测定、重量测定为必检项目,其他项目检验属于非必检项目。犌犅犜 种子检验流程图种子检验时应遵循的操作程序见图。图种子检验程序图扦样从种子批中随机取得重量适当、有代表性的送检样品。应按照 规定的方法随机抽取有代表性的初次样品、混合样品和送检样品。真实性和品种纯度鉴定 方法与程序 种子形态鉴定随机从送验样品中数取 粒种子,次重复。犌犅犜 采用目测或借助放大镜、体视镜等对种子大小、形状
8、、颜色、光泽、表面构造及气味等形态特征,逐粒细致观察,并与标准种子样本、图片及有关资料对照,鉴别送检种子是否与文件记录物种(品种)种子特征相符。将种子分为文件记录物种(品种)种子和其他物种(品种)种子,计算两类种子数量。幼苗鉴别随机从送验样品中数取 粒种子,次重复。将种子置于适宜发芽床及发芽试验条件下进行培养,加速种子生长,当幼苗生长到适宜评价的发育阶段时,根据幼苗下胚轴的颜色、茸毛有无,子叶的形态和颜色,真叶的形态、颜色、大小、叶缘缺裂等性状对全部幼苗进行形态观察与测定,鉴别送检种子幼苗是否与文件记录物种(品种)幼苗形态特征相符。将幼苗分为文件记录物种(品种)幼苗和其他物种(品种)幼苗,计算
9、两类幼苗数量。结果表示与计算结果用种子真实度表示,即记录物种(品种)种子(苗)数占供试种子(苗)数的百分率。记录与结果报告记录鉴定时间、地点、鉴定人、鉴定方法及过程等。在实验室、培养室所测定的结果应填报种子数、幼苗数或植株数。净度分析将送检样品分成三种成分:净种子、其他植物种子和杂质,并测定各成分的重量百分率。在种子构造上凡能明确鉴别出属于所分析的物种(已变成菌核、病害孢子团或线虫瘿的除外),即使是未成熟的、瘦小的、皱缩的、带病的或发过芽的种子都算作净种子。净度分析操作方法应符合 的规定。发芽试验 方法与程序 数取试验样品从充分混合的净种子中,随机数取 粒。通常以 粒为次重复,大粒种子(千粒重
10、大于 )可以 粒、甚至 粒为个重复。复胚种子应作为一个种子单位进行试验,不需分开(弄破)。选用发芽床 纸床用作纸床的纸应具有一定的强度、质地好、吸水性强、保水性好、无毒无菌、清洁干净,不含可溶性色素或其他化学物质,值为 。可用滤纸、吸水纸等作为纸床。纸床包括纸上和纸间两种类型:)纸上():种子放在一层或多层纸上,种子上不覆盖任何东西;)纸间():将种子放在两层纸中间发芽,有以下几种方法:)种子先放在一层纸上,然后用另一层纸松松地盖在种子上;)将种子放在类似手风琴的具有多个褶裥的纸条内,播种后放在发芽器具内,褶裥纸的周围犌犅犜 用条宽阔的纸条包着,防止褶裥纸干燥过快;)把种子均匀摆放在湿润的发芽
11、纸上,再用另一张同样大小的发芽纸覆盖在种子上,然后卷成纸卷,两端用皮筋扣住,竖放。砂床用作发芽的砂粒大小均匀,直径为 ,无毒无菌无种子,值为 。使用前应进行充分洗涤和高温消毒,发芽用过的砂子,不再重复使用。砂床包括砂上和砂中两种类型:)砂上():种子压入砂的表层;)砂中():种子播在一层平整的湿砂上,然后根据种子大小加盖 厚度的松散砂,或把种子与砂按的比例混合均匀。土壤当在纸床上幼苗出现植物中毒症状或对幼苗鉴定结果有疑问时,可采用土壤作为发芽床。用作发芽床的土壤土质应疏松良好、无大颗粒、不含种子、无毒无菌、持水力强、值为 。使用前,应经过消毒,不重复使用。置床培养将数取的种子均匀地排在湿润的发
12、芽床上,粒与粒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在培养器具上贴上标签,按种子适宜的发芽条件进行培养。发芽期间要经常检查温度、水分和通气状况。如有发霉的种子应取出冲洗,严重发霉时应更换发芽床。测定条件 水分和通气发芽期间发芽床应始终保持湿润。根据发芽床和种子特性决定发芽床的加水量。如砂床加水为其饱和含水量的 。纸床吸足水分后,沥去多余水即可。如用土壤作发芽床,加水至手握土粘成团,再手指轻轻一压就碎为宜。发芽时应保持种子周围有足够的空气。纸卷床不应卷得过紧,应疏松。用砂床和土壤时,覆盖种子的砂或土壤不应压得过紧。温度发芽应在种子适宜的温度条件下进行,发芽期间发芽器、发芽箱、发芽室内的温度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致,
13、温度变幅不应超过。当为变温条件时,通常应保持白天高温,晚上低温。温度的变化应在或更短时间内完成。光照需光种子培养的光照强度为 ,如在变温条件下发芽,光照应在白天高温时进行。休眠种子处理 种皮硬实种子种皮不透水,阻碍了种子对水分的吸收,需采取以下方式使种皮透水、透气:犌犅犜 )开水烫种:发芽试验前将种子用开水烫种数分钟,再进行发芽;)机械损伤:用工具小心刺破种皮,砂纸摩擦种皮,或用机械碰破种皮;)浓硫酸浸泡法:用 的浓硫酸浸没种子,一段时间后(依品种而定),将种子捞出,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干净。胚休眠种子种子收获时胚形态未分化完全或种胚处于休眠状况,种子不能正常萌发,需采用以下方法打破种子休眠,促
14、进种胚后熟。)低温处理:把种子放在湿润的发芽床上(最好是砂床),在较低的恒温条件下(左右)或变温条件下(通常)处理一定时间后,取出种子在规定温度条件下进行发芽。)高低变温处理:将种子放在湿润的发芽床上(最好是砂床)进行变温处理。温度处理分为两个阶段,种子先放在较高的温度条件下,进行形态后熟,待胚发育完全后,转到较低的温度条件下()进行生理后熟一段时间后,取出在规定温度下进行发芽。幼苗鉴定 鉴定时间与方法鉴定要在幼苗主要构造已发育到一定时期进行。根据种的不同,试验中绝大部分幼苗应达到:子叶从种皮中伸出、初生叶展开或叶片从胚芽鞘中伸出。在计数过程中,发育良好的正常幼苗应从发芽床中拣出计数,对可疑的
15、或损伤、畸形或不均衡的幼苗,通常放到末次计数。严重腐烂的幼苗或发霉的种子应随时从发芽床中去除,并计数。复胚种子以单粒种子为一个种子单位,用至少产生一个正常幼苗的种子单位百分率表示。当送验者提出要求时,也可测定 个种子单位所产生的正常幼苗数,或产生一株、两株及两株以上正常幼苗的种子单位数。正常幼苗正常幼苗应符合下列类型之一:)完整幼苗:幼苗具有发育良好的根系(包括初生根、次生根及根毛)、胚轴,形态完整的子叶和芽,并且生长良好、完全、匀称和健康。)带有轻微缺陷的幼苗:幼苗的主要构造出现某种轻微缺陷,如初生根局部损伤,胚轴有轻度的损伤或裂痕,子叶局部损伤或初生叶边缘缺损、坏死等,但仍能正常良好地发育
16、成完整幼苗。)次生感染的幼苗:幼苗完全符合完整幼苗和带有轻微缺陷幼苗的要求,但已受非种子自身来源的微生物感染发病和腐烂的幼苗。不正常幼苗不正常幼苗应符合下列类型之一。)受损伤的幼苗:幼苗的构造残缺不全或受到严重损伤,不能均衡正常发育者。如幼苗没有初生根,胚轴、子叶、初生叶及芽缺失、破裂、缩缢、腐烂。)畸形的幼苗:幼苗主要构造畸形,发育不平衡或生长瘦弱。如初生根短粗、肿胀、纤细,子叶及初生叶肿胀卷曲、畸形、变色、坏死,胚轴深度开裂、严重扭曲或弯曲、纤细,子叶出现后幼苗无法进一步发育。)腐坏的幼苗:幼苗的主要构造染病或腐烂严重,以至阻碍幼苗的正常发育。犌犅犜 重新试验当试验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进行重新试验。)由于微生物污染而使试验结果不可靠时,可采用砂床或土壤进行重新试验。如有必要,应增加种子之间的距离。)当正确鉴定幼苗数有困难时,可采用一种或几种方法在砂床或土壤上进行重新试验。)当发现试验条件、幼苗鉴定或计数有差错时,应采用同样方法进行重新试验。)当 粒种子重复间的差距超过最大容许差距时(见 的表和表),应采用同样的方法重新试验。如果第二次结果与第一次结果相一致,即其差异不超过同一或不同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