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鱼塘承包合同协议 编号: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甲方(发包方): 现地址: 乙方(承包方):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 甲方经研究决定, 将鱼塘进行招标承包,乙方参加竞投中标。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第一条 乙方承包鱼塘的土名: ,鱼塘面积: 亩 分 厘。第二条 承包期限 年 月,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承包金额和缴交方法:鱼塘承包总金额为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 月 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第
2、四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 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 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第五条 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 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 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 (包括塘基修复)。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 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 险方法。第六条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 期满后应撤除搬迁或停止耕作,假设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存,但绝不允许前者保存使用,否那么甲方有权雇请民 工强
3、制撤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第七条 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 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 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有关青苗补偿费归乙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第八条 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线不低于 米。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 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甲方有权催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八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
4、变承包 经营者的(假设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 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局部拖欠)达 天的;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第九条 风险责任: 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平安事故、保险金的购 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农业税、水产税、特产税均 由 方负责, 与 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 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
5、 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 由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条 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那么,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 天内按鱼塘承包款 TOC o 1-5 h z 总额 %作为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 假设乙方能 履行合同,那么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承包押金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2乙方假设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 万仟 佰 拾 元 角 分。3乙方逾期缴交承包款, 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每逾期一日, 按拖欠承包款总额每日 %计付违约金,假设拖欠承包款(包括局部拖欠)达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方法: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 鉴证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会计入帐 份,合同鉴证机关 份。第十四条 其它条款: TOC o 1-5 h z 甲方(公章): _ 年 月 日乙方(签章): 年 月 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