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合同转让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当事人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法定地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乙方:法定地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鉴于:(1)甲方全资附属企业于年签署关于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约定由承担勘探开发作业者义务,且拟委托甲方代为向乙方无偿转让其在合同一项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2)甲方全资附属企业于年签署关于委托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约定由勘探开发作业者义务,且拟委托甲方代为向乙方无偿转让其在合同二项下的所有权利与义务。(3)甲方已商得的同意,拟确认上述权利义务的转让。据此,甲乙双方约定如下:1甲方同意:(1)将合同一(本协议附件一)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及合同二(本协议附
2、件二)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无偿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分别作为合同一和合同二的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2)在本协议签署后三十天内,将合同一和合同二及其它一切相关文件交付乙方。2乙方同意接受合同一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及合同二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分别作为合同一和合同二的一方当事人遵守委托合同的各项约定。3甲方承诺并保证,就合同一项下和合同二项下的权利义务之转让,均已取得充分有效的委托授权(本协议附件三、四)。4甲方保证:(1)乙方不受因履行合同一项下的权利义务及履行合同二项下的权利义务而引起的索赔、诉讼或费用开支造成的损失。(2)补偿乙方因前款所述之原因而遭受的损失(如有)。5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承诺分别与就有关的合作开发安排作随时的协商,以利于合同一及合同二的具体执行。6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7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由签署本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8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和确认(本协议附件五、六)之日起生效。9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合同一和合同二履行完毕之日止。10本协议之附件为本协议之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11本协议一式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