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次人口普查摸底工作方案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公安部治安局关于印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细那么、XX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案精神,结合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目的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是人口普查的重要环节,是保证人口普查数据质量的一项重要根底工作。其主要目的是摸清各类人口普查对象底数,纠正户口登记工程过失,着力解决户口登记中存在的问题,为普查登记和落实实有人口管理提供根底信息。 二、户
2、口整顿和摸底工作任务 (一)核准户籍人口底数和户口登记工程。重点核准户籍人口户数、人数以及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户主关系等主要户口登记工程。 (二)根据本普查小区建筑物情况和居住人口、户口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三)重点摸清以下六种人情况 1.具有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小孩未落常住户口情况,包括收养、抱养小孩未落户口情况; 2.手持各类证件未落户口人口的情况,主要包括持迁移证、准迁证、复员转业证、刑满释放证、护照等应落未落户口人员情况; 3.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情况,主要包括参军、出国(境)定居或参加外国籍、死亡等应销未销户口情况; 4.人户别离人员情况,包括有人无户和有户无人情况; 5
3、.户籍地在外省市的在京居住人员(暂住人口)情况; 6.常住在京的外籍、港澳台及无国籍人员情况。 (四)摸清户口登记中重登重统、漏登漏统情况。 (五)摸清因道路改扩建、危旧房改造等整片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情况。 (六)对没有门牌号的村、街巷、住宅、楼房及时设置门楼牌号。 (七)对工作中发现的出生、死亡、迁入、迁出、人户别离等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催促其及时办理登记和注销等手续;对发现的重登重统、漏登漏统和户口登记工程过失,要及时予以更正;对未登记暂住户口的,要催促其依法办理暂住登记,符合办理暂住证条件的,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八)维护各类人口数据库
4、。公安派出所对新发现的人户别离人员、暂住人员、境外人员、出生未落及死亡未销户口人员,要逐一录入相应人口信息数据库,并根据变化情况补充、修改、完善相应人口信息。 三、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标准时间为202223年8月1日零时 四、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223年7月底前) 1.制定工作方案及部署。县人口普查办公室XX县区公安局制定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发动部署;各乡镇、办事处要会同辖区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工作方案。 2.选调入户人员。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
5、按照普查员选调标准选调普查员,7月中旬前到岗到位。 3.开展业务培训。7月底前县普查办XX县区公安局完成对乡镇、街道等普查工作人员即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明确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的目的,掌握工作方法及人口数据资料表、登记表、统计表、汇总表及户主姓名底册的使用和填报等。 4.搞好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派出所要通过黑板报、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致被调查户一封信、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普查户口整顿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配合。同时,要加大户口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发动人户别离人员、应落未落户口人员、应销未销户口人员及流动人口主动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户口事
6、项及暂住登记等。 5.人口数据资料收集和整理。7月底前,各乡镇、街道人普办会同派出所统计、整理、打印以居(村)委会为单位的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并根据普查小区划分情况对数据资料进行切分。同时,要与当地卫生、民政、计生、流管等部门沟通,收集202223年11月1日零时至202223年7月31日24时的相关人口资料,并按普查小区进行整理。 6.物资准备。备齐普查员开展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必须的各种物资,印发宣传材料,分发所需各种登记表、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 第二阶段:入户核对与户主姓名底册编制阶段(8月1日8月31日) 1.普查员要沿各普查小区的边
7、界实地走一遍,明确自己负责的地域范围,掌握本普查小区内各种建筑物的用途、数量和分布情况,核实普查小区图,按规定进行修改。 2.普查员要对普查小区图上标明的各种建筑物以及住房单元,采取逐一入户进行摸查。要摸清普查小区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是否有人居住,住了多少户、多少人等,同时要对居住在这里的人口情况进行了解;要摸清每座建筑物和住房单元上,是否有户口寄挂和集体户口;要注意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特殊户和特殊人员的情况: 1)对居住在本普查小区,行政隶属关系隶属其他社区居(村)委会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等,要摸清情况,根据地域原那么一律在本普查小区进行登记,不要漏掉。 2)对户口在本普查小区
8、,但由于拆迁、外出打工等原因全户外出的人、户以及空挂户等,要根据户籍资料进行核对,掌握其去向、原因和离开本普查小区的时间等。 3)对于户口不在本普查区,但在本普查小区滞留且没有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尤其是对住在本普查小区内的桥洞、广场、车站等居无定所的人,要认真访查,不要遗漏。 4)对本普查小区内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情况要认真访查。普查员可通过以下途径切实掌握本普查小区内的出生、死亡人口情况:查看妇女怀孕登记簿、儿童方案免疫接种等有关记录;走访医生、方案生育员、社区居(村)委会干部、楼门长等;参考户籍及当地医院和火葬场的相关资料等。 5)对以下人群要进行重点访查,不要漏掉。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小
9、区物业部门等单位内的保安人员;住在饭馆、商店、加工作坊以及建筑工地的工人;医院里的护工;住在洗浴中心、发廊和地下室等场所中的各类人员。 6)对于全户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临时外出的户,普查员要在户口整顿表和户口姓名底册上做备注,及时报告社区居(村)委会人口普查小组,在户口整顿和摸底期间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联系这局部人员。 3.普查员在入户时,要携带本普查小区的户口整顿表,摸清六种人口情况,核对并更新户籍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核对暂住人口核对数据资料表和境外人员核对数据资料表,填写人户别离(有人无户)与应落未落户口人员登记表、暂住人口登记表和境外人员登记表。对居民户口簿登记工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
10、要告知群众持相关证件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变更更正手续。对拆迁地区形成的废弃地址数量以及空挂户口的户数、人数等情况,填写废弃地址及空挂户口情况登记表。对没有门楼牌号的村、街巷和居民住宅,派出所要根据XX省门楼牌管理暂行方法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及时填写门楼牌制作表上报分县局制作安装。 4.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普查员在入户填写户口整顿表时,要同时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户主姓名底册的编制过程就是普查员将本普查小区内所有普查对象的情况,真实、全面地记录在册的过程。户主姓名底册既是普查登记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工具,同时也是抽取普查表长表调查户的抽样框和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指导工作、核查质量、验收数据的重要依据。户主姓名底册
11、具体编制方法详见细那么。公务员之家 普查员在入户时,还要告知住户11月1日11月2023日为普查登记时间。对登记期间住户有外出方案的,要做好记录,并留下联系方式。 第三阶段:户主姓名底册核实与整改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1.户主姓名底册的核实阶段 1)9月1日9月2023日,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公室要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结合户口整顿表和部门资料,对各普查小区户主姓名底册的汇总结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要把问题解决在正式普查登记之前,保证普查数据质量。 2)9月11日9月15日,各乡镇、街道普查办对各类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进行分类汇总,于9月16日将各类统计表和户主姓名底册汇
12、总表报到县普查办。其中,将开列到普查区的户口整顿统计表(电子版)于9月17日前报县普查办(户籍人口数据要与派出所9月15日下班时的派出所计算机系统数据一致)。 3)2023月2023日2023月15日,县普查办和乡镇、街道普查办要组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采取多种方式,核实户口整顿结束时点8月31日以后的普查小区图和户主姓名底册的变化情况,并据实更新。普查小区图的核实内容包括:本普查小区房屋的新建或拆迁情况;住户搬迁情况等。户主姓名底册的核实内容包括:本户人口迁入、迁出、出生、死亡等变动情况;本户户籍人口的户籍变动情况;本户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变动情况;本户归侨侨眷人员变动情况等。2023月16日将核
13、实后的户主姓名底册报县普查办。 2.整改阶段(9月20日12月31日) 1)9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人口普查办将户口整顿表和登记表移交当地派出所。在移交当地派出所之前,复印一套完整的资料,以备普查登记时参考。派出所利用户口整顿表和登记表对新登记的人户别离人员、暂住人员和境外人员及出生未落、死亡未销人员信息进行核实并录入相应人口数据库;对原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要补充、修改相应人口数据。对户口核对工作中发现的主要户口登记工程过失及自然工程变更问题,派出所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变更和更正;对应落未落、应销未销等户口问题,符合政策规定的,要简化手续尽快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注明原因暂不解决。12月31日前派出所完成数据维护工作,并将各种资料留存好以备检查。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202223年9月1日2023年1月31日) 1.入户调查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普查办要认真搞好自查,县普查办组织人员搞好检查,2023月31日前,市人普办将进行质量抽查,确保各项数据准确详实。 2.对户口整顿工作中需要维护的各类人口数据,各派出所要随维护随检查,保证数据质量。2023年1月31日前,县局将在派出所自查的根底上搞好检查验收,市局进行抽查,确保各类人口数据与实际人口相一致(验收方案另行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