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非公建筑企业职称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XX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畅通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渠道调研的通知(川职改办20xx25号)要求,20xx年5月下旬和6月上旬,省职改办、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对我省非公建筑企业职称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包括南充、遂宁、绵阳、德阳、广元5市以及在省工商注册的28家建筑类企业,它们涵盖了建筑施工、工程管理咨询(包括工程监理、工程造价、招投标代表等)、勘察设计三个建设领域的主要专业,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现结合近年来非公企业职称申报实际情况,报告如下: 一、根本情况 (一)非公企业量大面广,已成为申报职称的主体。从调研南充等5市的情况看
2、,现有行业企业总数约3698家,其中非公企业约为3645家,占98.6,这5市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从全省来看,截止到今年5月底,我省建筑行业共有各类企业(含房地产企业)33326余家,其中公有制企业仅为783家(根本都是省直属企业),而非公有制企业为32543家,占行业企业总数的97.7。到2023年底,建筑行业从业人数已突破500万人,其中非公企业从业人员占85以上。 据不完全统计,南充等5市行业职称总人数约12022人,而非公建筑企业职称人数达7800人左右,约占这几个地区行业职称总人数的65。从省直属非公企业来看,职称申报人数一直占据主要比重。近五年(从2022232023年),省属单位初
3、、中级职称和全省高级职称(除成都以外)申报总人数分别为初级1348人、中级11878人、高级3454人,其中非公企业申报人数分别为初级1267人、中级2023597人、高级242023人,分别占申报总人数的94、89和70。由此可见,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力量已经开展成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主力军,研究制定有关职称政策必须面对非公企业的实际。 (二)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来源多元化。非公企业招聘从业人员完全自主,招人渠道多种多样,通过公开招考、转岗、跳槽、中介等渠道进入非公企业的人员都存在。专业人员中有学历与无学历、本专业与非本专业、长期从事本专业与中途改行等都占有相当的比例,人员构成成份相当复杂。
4、从调研情况来年,这5个市的被调查企业直接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占50,公有制单位改制“下海到企业占15,其他非公企业跳槽占15,经他人介绍、推荐等占20。由于来源渠道多元化,职称申报的背景、条件、标准不一,面临的困难问题相应增多,需要我们认真的对待,统筹研究解决。 (三)非公企业人员流动性较大。市场经济条件下,非公企业对人才使用具有很强的自主性,企业对专业技术人员收入待遇差距较大,一些关键性岗位可能会重金聘人,而对一般岗位只能给予平常收入。这些技术人员往往在一个单位工作2、3年,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具备了一定的能力和水平后就会跳槽或转行等。由于企业间竞争剧烈,跨地区、跨省市、跨专业流动现象十分普遍。从
5、5个城市专业技术人员抽样调查显示,能在一家非公企业稳定工作5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也不到7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主要反响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人事档案严重影响职称申报。这是调研5个城市普遍反响的问题。现行职称申报是以人事档案管理关系单位为准。公有制单位机构设置标准,人员所在单位与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一致,申报职称时只需要所在单位推荐同意就可以顺利实现申报需求。而非公企业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很难完全做到工作单位与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一致,主要原因:一是按照现行规定,非公企业未经批准,本身不能管理人事档案;二是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高度流动导致人事档案所在地与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地区;三是由于改
6、制原因局部人员无法向人事代理机构转递档案;四是由于人员频繁流动,导致档案遗忘、丧失等等,造成很多非公企业人员无法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推荐审核,从而严重影响了非公企业的职称申报。如xx市的四川飞亚建设现有在岗专业技术人员202368名,由于受人事档案原因申报受影响,目前仅有2名高级工程师。 (二)规划设计专业申报资格条件过高。调研中,规划设计类企业反映职称外语、计算机申报条件要求过高,尤其职称外语对实际工作没有多大指导意义。他们认为,从事规划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虽然都具有较高学历,但工作实践中,由于使用和执行的是我国自成体系的建筑标准,专业人员无需使用外语,没有学习外语的动力。在办公手段上尽管必须具备
7、相应的计算机操作使用能力,但也仅限于对一些专用软件的熟练掌握,与职称计算机考试中有关程序设计、计算机语言要求相差很远。因此,现行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难度较大,限制了绝大多数规划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需求。如四川众恒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有30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绝大多数都考取了注册执业资格,但80以上人员因外语、计算机问题无法申报相应的职称;XX省源景建筑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45名专业技术人员中仅有1名高级工程师。 (三)职称归口管理不统一。调研中,一些城市反响,职称主管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职称管理职责不够明细,职能任务和分工不够标准,执行和把握政策的标准不尽一致,致使各地职称申报
8、水平开展极不均衡。建设部门对职称评审的参与程度不同,如,有的从收件到评审全程参加,有的没任何工作可做,掌握情况不及时,研究制定行业人才开展规划需要的一些根底数据难以有效统计。在职称证书管理上,各地编号方式不一,手写、打印、号码机盖印都有,专业填写随意性大,等等,给行业管理带来一些困难。 (四)执业资格与职称评价存在脱节。调研中,企业普遍反响,注册执业资格是参加国家和省统一考试取得的,是衡量和反响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非常重要的标准和尺度,从技术角度讲,含金量很高,但目前除个别专业外,注册执业资格没有能很好地运用到职称申报和评价之中。 三、建议 今年5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
9、快开展的意见(川府发202330号),进一步强化了我省由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转变的开展战略,突出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建筑行业人才队伍赢来跨越式开展的重大机遇。非公企业作为建筑行业的主力军,更加迫切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政府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职称政策,努力营造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开展环境,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刻不容缓,针对我省非公建筑企业实际。我们建议: (一)进一步拓展非公企业职称申报渠道。着眼于建立体制内外统一的、公正公平的职称申报体制机制,对于非公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坚持按照人事代理关系规定申报职称的同时,对确有客观原
10、因不能办理人事代理的,建议由所在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相关建立业绩考核档案的方法,对其人事档案不作强制性要求,既保证申报人员素质和质量,又解决好他们的有效申报途径。同时,为强化企业责任,增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考核权,建议取得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上的非公企业在初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资格时,由企业初核、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发证。 (二)适当降低规划设计专业职称申报条件。建议暂不对规划设计专业设定职称外语要求,或降低免试年龄;对职称计算机考试适当降低难度,结合规划设计行业实际,改进考试内容,突出实用性,并将免试年龄与建筑施工专业同步。 (三)强化不具备规定学历(非本专业学历和无
11、学历)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要求。由于建筑施工理论考试取消后,大量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法申报职称。为解决此问题,从实际出发,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申报中初级职称时,强化对他们的专业技术能力要求,提高他们申报职称的资历(从业时间、年龄、业绩规模等)条件,同时进行辩论,合格后才能进一步申报评审,以有效保证申报者素质和水平。 (四)细化有关破格申报条件。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开展的意见(川府发202330号)要求,建议对获得国家级工程质量奖、国家级施工工法或3项以上“天府杯金银奖的负责人,可免于相应的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要求,并且任现职满2年后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对取得
12、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人员,参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确认工程师的方法,可以直接确认相应专业的中级职称,并在申报高级职称时,可减免相关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要求,确实表达出它应有的价值。对于取得省级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在申报和评审初、中级职称时,也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 (五)加强职称归口管理。为便于行业主管部门对职称工作情况明、底数清,建议各地参照省级管理模式,在评审方式上,统一采取由行业主管部门收件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把关,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作用;在证书管理上,由全省统一证书样式,统一证书填写模板,由建设部门统一填写证书,报同级职称主管部门审核加盖钢印后发证。同时,为了解掌握当前行业职称人员现状,建议由省职改办牵头,对市州开展一次建筑工程职称人才统计。从今年起,各地每年将建筑专业职称评审情况在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同时,抄送住房城乡建设厅。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