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自评报告 依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状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心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状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民政局召开专题会议,将2023年度中心和我省各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状况绩效自评工作列入单位2023年的重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绩效评价工作任务,制定评价方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果效评价工作。具体项目绩效自评如下: 一、预算下达状况 (一)中心下达转移支付预算状况 2023年中心财政下达我县困难群众根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2023万元,上年结转补助资金556.69万元。专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
2、人员救助供应、临时救助、孤儿根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 (二)省内资金支配、下达预算状况 2023年省级财政下达我县困难群众根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706元,专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应、临时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根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 二、绩效目标完成状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状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状况分析。 依据省财政厅、民政厅等文件精神,县财政准时将中心和省级各专项资金拨付到,全部拨付到位。提早谋划、依据发放标准,业务上严格审批、财务上准时发放,做到了不挪用和截留专项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状况分析。 2023年度,依据年初预算
3、,认真执行专项资金使用方法,发放困难群众根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3124.57万元,执行率96%。 3.项目资金管理状况分析。 一方面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其使用和管理效率;另一方面又确保专项资金准时、精确地发放到各类对象手中,保证发放过程和结果公正透亮。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状况分析 1、保障城乡低保对象根本生活; 2、特困人员救助供应城乡统筹; 3、临时救助准时高效、救急解难; 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供应临时食宿、疾病救治、挂念返回等救助,并妥当安置返乡受助人员; 5、对流浪未成年人履行临时监护责任,维持其身心健康,关心其顺当回归家庭,并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6、保障孤儿根本生活,促进
4、其成长,使其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好的融入社会; 7、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持续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 (三)绩效指标完成状况分析(依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状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3年度享受城乡低保8410人,低保对象占户籍人口比例3.05%。特困供应1314人,临时救助529人次。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688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174人,孤儿纳入保障范围123人。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100%。农村留守儿童、逆境儿童纳入监测范围率100%。 (2)质量指标。 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375元/月,城镇低保682元/月
5、。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应率30%。临时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比例100%。孤儿认定精确率100%。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认定精确率100%。 (3)时效指标。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收到30日内完成。困难群众根本生活救助和孤儿根本生活费按时发放率100%。接到流浪乞讨人员求助信息响应在5分钟内核实救助。 (4)本钱指标。 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实现10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执行当地支出标准到达100%。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6元,重试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60元。 2.效益指标完成状况分析。 (1)社会效益。 通过对困难群众根本生活保障的实施,生活水平稳步提
6、高;关心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准时送返。为自愿到救助站求助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供应临时救助效劳率100%。 (2)可持续影响。 困难群众根本生活救助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困难群众的根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3.满足度指标完成状况分析。 通过政策宣扬,困难群众政策知晓率95%,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足度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缘由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对救助对象的认定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提升,尽最大努力做到公正公正。在低保对象的评定上要充分利用共享平台资源,畅通举报途径,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全部清理。 下一步,我县预备加大民政效劳工作力度,实行政府购置效劳,增加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提早谋划全年资金,按时发放各项补助资金,提升民政效劳力量水平。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状况 我县要将各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申请、支配、支配的重要依据,并对觉察的问题认真整改,在县政府信息网站准时公开绩效自评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