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民营企业账款限时整改报告 为进一步落实好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顺当推动清偿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马上召开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支配部署,进一步细化责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整改时限。要求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自觉看齐,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全面弄清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状况 一是欠工程款根本状况:2023年县公安局派出所由建设集团以858714.55元中标承建后,已支付项目工程款754900.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103814.55元;派出所由建设集团以263254.57元中标承建后,已支付项目工程款120230.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
2、款143254.57元。因当时两个项目完成后施工方未能协作进行审计工作,故留有尾款未拨付。财政、审计已核实派出所、派出所建设项目以合同价为准,共计未支付项目工程款247069.12元。 2023年县公安局为业主单位主建五个派出所以建筑工程公司于2023年6月中标承建,经审计后结算价为1620230.00元,实际已支付项目工程款155222023.00元,未支付项目工程款67791.00元。始终以来县公安局多方联系施工单位均无消息,累积到2023年共计未支付项目工程款314860.12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动整改落实 一是对标问题,落实清欠责任。依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
3、求,县公安局在11月8日上报专题报告县政府,县财政局予以准时兑现工程项目款314860.12元。 二是11月10日之前由县公安局在日报上予以公告三家施工单位,15日内到县公安局办理工程款结算工作,如逾期未至,县公安局将按程序将未结算局部工程款上缴财政国库,予以清账。 三是严格审核,防止新增拖欠。增加规划性和预算约束性,依法合规落实资金和归还责任,严防新增债务。 四是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争辩完善相关制度,构建长效机制,乐观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禁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的相关制度。 五是乐观清欠政府部门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并于2023年11月底之前将完成的整改落实状况报州政府。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