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制办全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现将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155项:完善政府标准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 (一)及时出台标准性文件制定方案。为加强标准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方案性和前瞻性,在充分调研论证的根底上,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年标准性文件制定方案,积极做好了方案的催促和落实工作。 (二)大力加强标准性文件制定工作制度建设。在广泛调研论证的根底上,起草了市标准性文件管理方法,已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即将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公布施行。 (三)努力提高标准性文件制定工作水平。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十二五规划起步年经济社会开展重点,审查了市地方史志工作管理方
2、法等12023件涉法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1600多条,召开协调会、论证会40余次,确保了标准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四)切实做好标准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分别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标准性文件7件,对各市区和市政府部门报备的42件标准性文件予以备案登记,通报了各市区和市政府部门标准性文件备案情况。 (五)全面完成标准性文件汇编工作。对年市政府出台的各类文件进行了全面分析,将标准性文件进行了整理汇编,编印了市人民政府现行标准性文件汇编,共收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布的标准性文件48件,分为12类,约15万字,已发放到市四大班子领导和市直各部门,促进了市政府文件的贯彻落实。 (六)认真开展标准性文件
3、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催促有关部门对实施满一年的16件市政府标准性文件进行实施情况评估,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改善制度建设质量。 (七)积极做好标准性文件清理工作。围绕着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组织各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有关征地拆迁的现行标准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促进了标准性文件的合法有效。围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省行政程序规定,组织对全市标准性文件和行政强制主体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清理市政府标准性文件424件,拟保存349件,拟废止65件,拟修改2023件,拟确认市级行政强制实施主体54个,其中行政机关34个,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20个。 二、第156项。贯彻实施省
4、“五五依法行政规划,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标准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一)积极贯彻省“五五依法行政规划。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底上,认真总结我市“四五依法行政规划实施工作经验,组织专人赴各市区和局部市直部门进行了重点调研,根据省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讨论稿),起草了市贯彻的实施意见草稿,随后发至各市区和市直部门进一步征求意见,在此根底上进行了修改完善。省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出台后,组织人员对草稿进行了调整,已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将按程序发文。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及时解决行政执法
5、中发生的争议,指导市直部门和各市区行政执法工作21次。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审查把关,将法律知识考试作为新办行政执法证件的必要条件,共办证300余个,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与市档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市直各部门的行政处分案卷、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复议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分为部门自查、抽查和总结三个阶段,共评查60多个行政执法部门13221份案卷,对其中215份案卷进行了抽查,提出意见500多条,有力促进了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向市委考核办提出依法行政专项考核意见被采纳,依法行政考核在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6、中的赋分比重得以提高,对各市区的考核赋分由2023分提高到15分,对市直部门的考核赋分由1分提高到2分,有效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切实标准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与市监察局、市编办联合印发了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已经完成了对各部门和单位行政权力清理结果的审核确认,为进一步标准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创造了重要条件。细化了对市直部门标准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考核指标,重点考核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典型案例制度等制度,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动了标准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第158项。
7、尊重司法监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一)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全年办理各类案件47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3件,不予受理6件,受理17件,其中未办结2件,已办结15件,其中维持9件,终止6件。办理省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16件,全部维持。办理行政赔偿案件1件,决定不予赔偿。办理行政应诉7件,未结1件,已结6件,其中维持3件,驳回起诉2件,撤诉1件。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那么,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畅通复议渠道,切实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办案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抓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继续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监督,做好与各级司法机关的联系和情况交流,促进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方法的贯彻落实。 (三)做好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调研工作。年5月2023日至12日,组织人员到潍坊、济宁、临沂等地,就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进行了学习调研,为我市下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了经验。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