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城乡低保标准化建设和社会福利机构整顿工作情况汇报 梅溪镇低保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以民为本求开展改善民生促和谐 梅溪镇位于XX县区东部,与XX县区接壤,11省道、西苕溪穿境而过,交通便利。全镇辖区面积20231平方公里,辖有12个行政村3个社区,总住户数17235户,人口5.20239万。2023年全镇共有低保户940户,其中农村低保711户享受人口1302人,城镇低保户229户享受人口312人,每季度发放低保款61万余元(含敬老院)。近几年以来,梅溪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科学开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改善民生的宗旨,以“健全制度、标准操作、加强
2、培训、资金平安为目标,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全面提上下保管理水平和效劳质量,使低保政策惠及广阔困难群众,低保工作步入标准管理、有序运行的良性轨道。 一、标准管理体系,低保工作有序展开 低保工作是社会安定和谐的基石,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公共财政职能的具体表达。梅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低保工作,从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大局出发,不断夯实低保工作根底,密织低保工作网络,真正让“民心工程赢得广泛民心。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在机构、人员编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梅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指定一名党委、政府班子人员分管民政低保工作,成立了梅溪镇民政低保工作机构,配有2名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并配备了、打印机、档案柜等
3、办公设施。各村(社 1区)也分别成立了专门的低保工作小组,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主管、财政保障、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体系。不定期召开低保工作会议,听取各村(社区)低保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落实低保工作,深入、优化的目标和措施,并明确提出了低保要与社会经济开展相适应的目标工作要求。 二是落实专项经费。认真落实上级低保工作经费,做到“专户储存,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每季61万余元的低保金均由代理银行无障碍直达低保对象个人账户。在工作经费年度预算中,镇政府将低保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并优先保证拨付,确保了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每年镇政府都要拨出低保补助、灾害救济等费用达60余万元。 三是标准根底管理。为
4、推进我镇低保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按照国家民政部关于在全国基层开展低保标准化建设活动的要求,我镇下功夫努力强化基层根底工作。首先,强化低保工作专职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我镇配备的工作人员都具有大、中专水平,且有着较为丰富的民政工作经验,每年都要参加XX县区民政系统举办的低保业务培训,能熟练掌握低保政策法规,政治思想素质高,业务水平强。其次,建立健全低保工作档案。我镇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按要求建立健全了详细的低保对象个人台帐、低保资金发放花名册、增减变动等档案资料,各村(社区)设立了统一标准的低保公示栏。我镇还建立健全了低保工作规章制度,标准操作程序,始终做到优质效劳,进一步夯实了低保工作根底,有力
5、地推动了我镇低 2保标准化管理工作健康开展。 二、标准工作程序,低保工作做到公正、公平、高效只有程序的标准公正,才有结果的标准公正。低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方广泛关注。为了严格执行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真正让弱势群体分享改革开展成果,我镇在工作程序上严把二关。 一是标准低保对象审定程序,实现资格认定和资金分配同步公开。为防止政策执行和低保金发放错位,我镇建立了低保对象公示制度,将享受对象逐一在各村(社区)的公示栏上公布。同时我镇还建立了定期核查制度等,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严格低保申请、核查、公示、审核、审批等程序,及时受理低保申请以及家庭收入的调查核实。在运
6、行过程中,对村(居)民个人申请、村(社区)核实、张榜公示、发证、领取低保金、定期复查、取消享受资格等全过程进行标准化管理。公开享受对象、公开领取金额、公开监督 。建立由村(社区)干部、村(居)民代表及党员骨干组成的评议小组对提出低保申请的困难群众进行评议,让最有发言权的群众参与低保金享受对象的资格认定,杜绝了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现象的发生。并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作出答复,认真执行“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即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标准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以分类施保、做到应保尽保。我镇狠抓低保对象的信息跟踪和动态管理。不定期走访低保家庭,及 3时掌握情况。对长期保障对象一
7、年调查一次;对收入来源比较明确,但变化不大的保障对象半年调查一次;对家庭收入波动幅度大或家庭成员就业结构易变动的保障对象,一季度调查一次,并发动各村(社区)评议小组成员及时报告低保对象变动信息,确保对象准确,情况清楚,实现了无错保、无漏保。通过严格分类施保,为应保尽保争取空间。将有子女即将就业、残疾康复对象,通过救助或努力其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在保对象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同时将各期掌握的低保材料及时整理,有序归档。 三、标准监督机制,低保工作形成合力 我镇认真遵循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村(社区)在申报保障对象时,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无故不报或拖延申报或者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作为保障对
8、象上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低保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近年来,我镇未发现低保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无违规违纪现象。 一是广泛宣传低保政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了让广阔人民群众了解农村低保政策,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低保工作的监督,我镇不断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把政策交给群众。2023年以来,我镇先后印制了有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022余份,对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条件、及申报程序做了详细的解释。在低保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对镇民政办监督举报 进行常年公示,对新增低保对象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
9、注 4和积极参与,大家普遍认为这是党和政府为农村弱势群体办的一件好事、实事,并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从不同角度对农村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许多珍贵意见,从而促进了我镇低保工作的标准化开展。 二是实施低保优惠政策,保障低保群众生活。我镇高度关注低保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生产与生活,在低保户危房改造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镇以及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对低保户危房改造进行不等数额的补助。切实保障了低保困难群众的根本生活,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开展。 低保是一项社会救济工作,其领域涵盖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涉及千家万户、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充分表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还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使亲民、爱民、为民的“德政工程在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更加稳固结实。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