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实验室平安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学生的人生平安,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平安管理制度。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平安。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平安,实验要有平安措施。假设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平安处,严禁带电作业。6、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按物品性质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存放地点、位置平安可靠,数量清楚,并指定专人负责。7、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
2、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 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8、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9、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平安防护。10、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11、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12、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一旦发生火情,便于疏散和灭火。13、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14、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