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CS35.240.60L67DBI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1729.22020道路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技术要求第2部分:数据交换Requirements for roadside parking management system of dynamic monitorand electronic tol l-Part 2:Data exchange2020-06-30发布2020-10-01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B11/T1729.2-2020道路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技术要求第2部分:数据交换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用于道路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处
2、理和服务所进行的数据交换内容、交换格式和交换质量的要求。本部分适用于道路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11/T1729.3道路停车动态监测和电子收费管理系统技术要求第3部分:车位检测设备测试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有效停车订单valid parking order具有完整准确的机动车车辆停泊信息(至少包括停车车辆信息、车辆停放的泊位信息、车辆进出泊位时间、车辆进出泊位图片)的订单。4数据交换内容4.1数据交换类型道路停车信息服务数据交换分为设备状态信息、车位状态信息、订单信息和异常报警信息四类。其中,设备状态信息包括高位(矮桩)视频设备状态信息、地磁设多状态信息、手持终端设备状态信息和视频监控设备状态信息。车位状态信息包括高位(地磁)视频车位状态变化信息、地磁车位状态变化信息和手持终端车位状态变化信息。订单信息包括停车订单信息和订单支付信息。异常报警信息包括高位(矮桩)视频设备报警信息、车牌报警信息和停车泊位异常报警信息。4.2数据交换内容数据交换内容应符合表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