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493.1-2007前言本部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DB11/T493一2007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分为以下三部分:一第1部分:道路交通标志一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信号灯本部分为DB11/T493一2007第1部分。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立宁刘冬文樊跃明姜金辉张利明宋克珠李宇东杜志强丛涛李剑锋粱立松王晓旭宋国建王海虹王军伟本部分于2007年首次发布。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