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9/T001-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文件由阜新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文件起草单位: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连交通大学。本文件起草人:李俊元、张向东、孙厚福、马险锋、任昆、李红丽、齐东明、武文婷、邵宇飞、佟咚咚。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阜新市自然资源局(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大街48号),联系电话:0418-2195173。本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阜新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阜新市海州区人民大街48号),联系电话:0418-2812946;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市细河区玉龙路88号),联系电话:0418-5110111;大连交通大学(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联系电话:0411-84106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