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4403/T632020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技术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工艺和设备选型、施工场地布置、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行为控制措施、噪声在线监测系统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拆除工程、道路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水务工程(疏浚、挖泥除外)、电力工程和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施工场所和活动产生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GB1252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T50905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H印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甲907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H甲2034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JG)14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JG188声级计检定规程SJG46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3术语和定义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建设工程construction project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拆除工程、道路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水务工程(疏浚、挖泥除外)、电力工程和其他市政基础设施了程等施工工程和活动。3.2建筑施工噪声污染construction noise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生产活动,包括基础工程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已竣工交付施工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除外)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噪声污染。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