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13/T518320204.3.1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原则上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所规定的相关要求。4.3.2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对工程项目执行该标准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执行。4.3.3生态验收标准可采用生态环境和生态保护目标的背景值或本底值为参照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后划定的生态保护区和保护目标,也应作为生态验收调查指标。4.3.4生态指标宜依据H叮19和实际调查情况确定,包括:野生动植物生境、种类、分布、数量、优势物种: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物种和地方特有物种的种类与分布等:生态保护、恢复、补偿、重建措施等:外来
2、入侵物种种类、数量、分布以及传播方式等。4.4验收调查工作方法4.4.1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的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4.4.2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现场监测(调查)等方法开展验收调查工作。4.4.3监测、调查过程及采用的技术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5启动阶段技术要求5.1资料收集5.1.1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的审批意见。5.1.2工程设计文件、工艺流程图、设计施工图及设计批复文件、工程主体及附属设施在设计和施工中的变更情况及相应批复文件等。5.1.3其他基础资料包括以下内容:a)工程有关合同、协议:b)施工方案:)工程环境监理报告、施工监理报告的环保部分(非必要)或相关文字记录:d)工程验收资料及有关专项验收资料:)工程运营管理机制的建立情况,管理机构、人员、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资料:f)工程日常监测计划及记录:g)竣工图:h)其他相关文件及各类审批文件。5.2现场初步调查5.2.1核查人工湿地运行工况,初步调查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核查主体工程建设地点、平面布置、占地面积、附属工程及配套设施等情况。5.2.2逐一核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落实情况。5.2.3调查建设单位环境保护管理、监测机构和人员配置及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档案建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