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1/T1240.1-2020公共数据共享交换工作规范第1部分: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要求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上海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要求、运行管理要求和部门相关职责等内容。本部分适用于上海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8664,1一2020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第1部分:总则DB31/T1241一2020公共数据“三清单”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DB31/T1241一20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
2、义适用于本文件。3.1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data sharing and exchange platform面向市级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以及区公共数据管理部门,维护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汇聚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共享交换需求,提供数据安全与运行监控保障,支持跨部门、跨地区开展公共数据共享交换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注:改写GB/T386641-2020,定义3.5。3.2数据交换总线data exchange bus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组成部分,为市级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区公共数据管理部门提供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的交换工具。3.3数据服务总线data service bus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组成部分,为市级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区公共数据管理部门提供请求响应的数据共享服务工具。3.4市级数据湖municipal grade data lake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组成部分,在数据归集至平台之后用于永久性存储数据的数据库。3.5市级数据库municipal grade data warehouse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组成部分,在数据治理后用于永久性存储数据的数据库。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