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702/T0014-2022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50号)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城市公共厕所建设技术导则的通知(青建办字2019)80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开办者investor依法设立,为各类农副产品和食品零售(批发)交易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相应设施、物业服务、日常管理和风险防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3.2农贸市场farmers market由市场开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户进场独立、集中、公开从事蔬菜、水果、水产品、禽蛋、肉类及其
2、制品、粮油及其制品、豆制品、熟食、调味品、腌腊制品、土特产等各类农副产品和食品零售(批发)经营的固定场所。3.3大型农贸市场large farmers market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农贸市场。3.4中小型农贸市场middle to small sized farmers market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的农贸市场。3.5经营户seller向开办者承租场地,进行现货交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4基本原则4.1科学、合理建设农贸市场建设应纳入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商业网点规划和农贸市场专项布局规划,综合考虑人口密度、交通状况、周边环境、发展态势、消费习惯等因素,前瞻性地予以规划布局。农贸市场新建、改建或扩建应由专业机构进行设计,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进行研究和论证。设计应符合国家各项规范性要求,与周边环境和建筑相匹配。各项配套设施设备应合理设计,配置齐全,发挥功效。通过科学布局、合理规划,建设便民利民的农贸市场。4.2规范、专业管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