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22/T2887-2018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洪伟、赵建民、徐天启、梁法刚、张其为、侯鹏飞、计宏宾、张大秋、李毅、周晓光、魏士淇、李文科、冯艳秋、周云南、王子行、刘学、李大鹏、王雷、王大伟。DB22/T2887-2018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4健全制度企业应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上,制定和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2、治理制度,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机制,使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生产活动全过程,成为企业各层级、各专业、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组成部分。至少包含以下制度:a)风险分级和管控制度:b)隐患排查治理制度:c)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d)安全风险公告制度:e)持续改进管理制度。4.5组织培训企业应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的培训纳入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使其掌握本单位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方法、风险管控措施,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方法、标准、工作程序等,并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档案至少包含以下材料:a)培训计划:b)培训方案:c)培训内容:d)培训签到表:e)培训试卷:f)培训效果评估。4.6全员参与从主要负责人到基层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评估、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验收、统计分析等环节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4.7闭环管理企业应实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中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分级管控、风险告知隐患排查、隐患分级治理、隐患统计分析和待续改进的全闭环管理。4.8监督考核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奖惩机制,并严格执行,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情况应记录并归档。5工作程序5.1工作流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流程参见附录A。5.2危险源辨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