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2/T3034-2018品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品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经济发展品质指标及计算方法、社会文化品质指标及计算方法、生态环境品质指标及计算方法、公共服务品质指标及计算方法、居民生活品质指标及计算方法和评价流程。本标准适用于本省范围所有需要通过比较和验证的方法进行品质测定的城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城市City以
2、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3.2品质城市Quality city指精神品位与发展质量高度融合、有机统一的城市。其内涵主要包括城市的经济发展品质、社会文化品质、生态环境品质、公共服务品质和居民生活品质五个方面。3.3城市品质指数Urban quality index反映城市发展质量水平和精神品,位高低程度的综合指标。4评价指标4.1设计理念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新就念,遵凭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制定一套涵盖全面、科学、量化、便于操作,真正体现城市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4.2指标体系基于品质城市的内涵和指标体系的构建理念,建立品质城市评价三级指标体系,其中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71个,加分项5个。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三级指标可适当调整。品质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