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区公职人员学法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增强我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学习型政府、效劳型政府,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紧紧围绕园区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逐步实现各级领导干部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知识型、创新型行政领导班子。 二、学习对象 区两委领导班子成员,区直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 三、学习
2、内容、时间 一月份学习宪法、行政处分法 二月份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 三月份学习土地法、城乡规划法 四月份学习劳动合同法、消防法 五月份学习工会法、物权法 六月份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 七月份学习反邪教根本知识、道路交通平安法 八月份学习平安生产法、食品平安法 九月份学习婚姻法、妇女权益法 十月份学习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 十一月份学习治安管理处分条例、信访条例 十二月份举行普法考试 四、学习方式 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举办讲座和自学等形式进行。 (一)集中学习制度。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学法,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半天,根据学法内容、执法实际组织集中辅导、学法执
3、法讨论交流会、执法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增强学法的实用性。 (二)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领导率先垂范,带动全体干部学习,每月学习交流不少于半天。 (三)法制讲座制度。坚持举办适合各级领导干部需要的法制讲座,邀请专家授课,做到课程有安排,课时有保证,区两委班子成员的法制讲座。 (四)自学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制订学习方案进行自学,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提高学习效果。每个领导干部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力求学有所得,学有所用。 为防止学法用法工作流于形式,区普法办将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注重日常学法工作的检查催促,年终将对领导干部、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调动领导干部、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