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4403/T226-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SZDB/Z116一2014电梯运行监测系统技术规范,与SZDB/Z116一2014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3.1,3.2,3.3,3.4,3.5,3.6,3.7,3.8,3.9,3.10,3.11):一增加了市级平台和企业平台安全要求(见5.3):增加了市级平台电梯运行状态监测功能和电梯维护保养监管功能(见6.2.1.1和6.2.1.2):增加了市级平台对监测终端和企业平台监管要求(见6.2.1.
2、3):增加了市级平台建立电梯基础信息数据库的要求(见6.2.1.2.1):增加了市级平台建立电梯部件信息数据库的要求(见6.2.1.2.2):更改了市级平台救援应用功能要求(见6.2.2,2014版第2部分的5.2):删除了企业平台公众服务要求(见2014版第3部分的4.1):增加了市级平台信息公示功能要求(见6.2.3.1):增加了企业平台与市级平台的数据管理要求(见73):增加了企业平台维护更新电梯部件基础信息的要求(见7.3.3):增加了企业平台监督监测终端可用度的要求(见7.4.1.1):删除了企业平台救援过程记录的相关要求(见2014年版第3部分的5.2);增加了监测终端的基本要求(
3、见8.1):增加了监测终端外加的传感器、图像采集装置、轿厢内外加的显示装置、语音安抚装置的技术要求(见8.3):增加了监测终端备用电源和指示灯的技术要求(见8.3.4和8.3.5):删除了监测终端对于电梯(T)和人(H)的行为数据监测能力分级的规定(见2014年版第3部分的5.3.1.1):增加了监测终端安全要求(见8.4):增加了监测终端标志、标签及随行文件的要求(见8.6):删除了监测终端外壳机械强度和可靠性技术要求(见2014年版第3部分的5.4.5和5.6):更改了企业平台与市级平台的通信协议(见5.2.3.3,2014年版第5部分):更改了监测终端采集传输装置与企业平台的通信协议(见
4、5.2.5.4,2014年版第6部分):更改了监测数据分级方法(见5.2.5.3,2014年版第7部分的第5章):更改了监测数据的具体信息和格式要求(见附录C表C.1,2011年版第7部分的第3章):增加了监测数据更新和上传频率的要求(见5.2.5):删除了市级平台检验规则相关要求(见2014年版第9部分的4.1):更改了监测终端检验规则相关要求(见9.3,2014年版第9部分的5.3):删除了监测终端安装验收检验和定期监督检验相关要求(见2014年版第9部分的5.3.2和5.3.3)。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贵任。本文件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