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关于开展大调解工作实施意见 为有效预防、削减和化解社会冲突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委实际,特就有效开展“大调解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由主任颜安人组长的“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工信委“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信委综治办,由魏昌平通知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冲突纠纷“大调解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公正为民办事,一心为民效劳的理念,准时化解群众纠纷,避开事态扩大。 三、冲突纠纷“大调解工作原那么 化解冲突纠纷应坚持一下原那么: (一)坚持党委领导原那么。要在县委、县政府、委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与人民调解,司
2、法调解相互协作,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有效化解冲突。 (二)坚持依法调解原那么。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结合社会公序良俗进行调解。 (三)坚持自愿公正原那么。在合法、资源、公正的根底上,乐观主动介入冲突纠纷,引导当事人吧行政调解作为解决利益诉求的重要选择。 (四)坚持敬重当事人诉讼权利原那么。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坚持准时便民原那么。调解工作要便利群众,节省本钱,提高效率。 (六)坚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全都的原那么。正确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当解决冲突,促进社会和谐。
3、四、加强冲突纠纷“大调解工作的组织,队伍建设 (一)选派由文化、素养高,由调解经验的同志担当调解工作。 (二)通过培训,观摩和学习有关规划的提高调解第一线同志的业务水平。 (三)大力表彰和嘉奖在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调解员,树立典范,从而带动全委调解工作深化开展。 五、立足“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运机制 (一)高度重视单位内部冲突纠纷动态,坚持每周一次的冲突纠纷和重大案情争辩会制度,准时开展相关工作。 (二)建立与人民法院及各职能部门的冲突纠纷调处,移送制度。 (三)对人民法院及各职能部门移送的冲突纠纷,应准时开放调查处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解工作,并将调解状况反响给托付机关。 六、调解案卷标准 依据相关调解文书格式要求,调解文书应具备以下材料: (1)卷宗;(2)冲突纠纷调解申请(非必备材料,视状况而定);(3)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4)调解通知书(非必备,需要才出具);(5)当事人身份证(疑难,重大案件必备);(6)调查笔录及相关证据;(7)调解笔录;(8)调解协议书;(9)回访记录。 七、嘉奖考核方法 将冲突纠纷大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评先奖优,成功调解的案件按标准文书上报,依据案件类别赐予直接调解人员一次性嘉奖。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