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党委书记)平安生产职责 董事长(党委书记)对本企业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平安生产职责:.1严格执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标准,组织落实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2建立健全本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本单位平安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平安生产操作规程;.3躲避、控制重大经营决策的平安风险;.4严格落实平安生产事故责任追究;.5按照国家、省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确保本企业平安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平安管理人员配备和平安费用的投入;.6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平安生产大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和参加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7及时、如实报告本单位生产平安事故,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那么(简称“四不放过原那么),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落实生产平安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