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的最新文章公共场所治安平安责任书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责任书 为强化公共场所即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保障特种行业的合法经营,限制、取缔非法经营,打击流氓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共娱乐的治安秩序,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和开展,特与各单位签定治安平安责任书如下: 一、依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那么,公共场所经营业主就是治安责任人,应执行国家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对员工的管理教育;组织员工的业务培训;制定治安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落实消防及治安防范措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二、公共场所内的电器安装必须符合平安标准,应有防火、防盗的平安设施;夜间开
2、放的,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突然停电的应急措施;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要适当,不得影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三、公共场所必须设置治安保卫组织和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严禁传播淫秽物品,以色情招揽顾客,杜绝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活动以及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等。一旦发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对厅内的酗酒斗殴等行为,应立即给予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 四、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等。经学习培训后,方可上岗。必须教育他们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优质效劳,礼貌待客,作风正派,严禁搞流氓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此外,发现有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虚报。 五、因故歇业、转业、合并、承包、迁移或变更登记工程的,应及时向原批准的公安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六、辖区派出所、治安大队应每季度对该场所进行一次消防、治安平安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经营者整改,在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副本签注监督。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一份治安大队保管,一份派出所保管,一份各单位自存,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公安机关:责任单位: 负责人:法人代表: 年月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