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源及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认真贯彻“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平安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及时消除平安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平安生产,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各部门各级平安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及公示挂牌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3.2XX省平安生产条例4职责 4.1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 4.2安保部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监督各部门隐患的整改治理。5管理内容 5.1总那么 5.1.1平安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平安
2、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平安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1.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5.1.3公司成立由工程经理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平安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组织,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还应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做到认真检查、落实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5.1.3平安检查(事故隐患
3、排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方案,将检查内容编制成平安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并不断对检查表进行完善补充。 5.1.4平安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险源识别,排查事故隐患,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5.1.5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均有权向安保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5.2平安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形式与内容 平安检查(隐患排查)形式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形式。具体执行平安检查管理制度要求。 5.3平安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5.3.1平安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
4、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 5.3.2各级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 5.3.3公司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以情况简报或平安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被检单位,严重威胁平安生产的隐患工程,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 5.3.4公司级(包括各专业部门)均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方案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工程内容,并在备注工程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5、 5.3.5各级单位应当定期对平安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5.3.5.1工段(班组)每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告领导。 5.3.5.2各部门每月、每年对本专业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初或次年初向领导、安保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5.3.5.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领导、安保部和相关部门报告,安保部汇总并存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 5.3.
6、5.4安保部每季、每年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报工程经理签字确认。 5.3.5.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4隐患整改及验收 5.4.1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5.4.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部门、工段(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5.4.3对严重威胁平安生产,有整改条件的隐患工程,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三不推。即定工程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来源;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工程部,凡工程
7、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或其他部门,限期整改。 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5.4.4各专业检查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保部下达,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不按期整改或由于不抓紧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4.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工程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期限和要求;6)平安措施和应急预案。 5.4.6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平安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平安的
8、,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5.4.6对因物质、技术所限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在期限前2天将原因书面报安保部,同时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工程部应将此纳入年度技措、安措、方案检修和大修方案内,限期解决或停产。确因非公司因素而不具备整改能力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5.4.8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验收),跟踪催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5.4.9各项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情况、验收结果应及时报安保部,安保部登记平安检查、
9、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5.5奖惩 5.5.1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5.5.2隐患排查及工程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平安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指标及奖励细那么在年度平安目标责任书及平安风险金奖励考核细那么中规定。 5.5.3平安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每处扣150元。 5.5.4未按时上报平安检查整改落实反响单的每次扣60元。6记录 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回执平安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第二篇:平安隐患及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制度平安生产隐患及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平安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
10、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在闻垣la14标段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监管责任制度,对事故隐患实行分部门管理和分级负责制。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平安生产事故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平安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平安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平安的隐患。 2、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一是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有关部门上报事故隐患(包括书面或口头反映)。 三是受理社会举报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
11、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施工单位限期排除。 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施工单位限期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根据平安生产法和相关法律的具体要求,催促其进行限期整改。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性措施决定,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平安警戒等相应措施,依法强制监督其立即进行彻底整改。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工程部工作分工,各部门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1、对单位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
12、,并认真协调、催促有关施工单位进行彻底整改。 2、各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平安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建管处或总监办等平安生产监管部门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协调和催促有关施工单位限期消除。 4、各部门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平安措施,并立即上报主管平安的经理,由其负责协调解决;如假设其仍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工程经理,召开领导会议研究解决措施;如假设再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建管处反映。 5、安质部各部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将群众举报
13、、检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所在单位、具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人、检查时间、检查情况等详细登记造册。 6、安质部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工程部及上级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事故隐患未按照职责进行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发生问题一律严肃处理严肃处理。 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济南至东营高速公路 第十四合同段 (k114+300-k125+120) 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制度 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济
14、南至东营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工程经理部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 第三篇:危险源及平安隐患排查治理1危险源及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总那么 1、为了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生产方针,实现对危险部位、场所、设施等不平安因素的危险预知预控,确保平安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实现危险控制点分级控制管理,以控制危险因素(源)为核心,针对生产过程中每个危险因素(源)的设备、环境、人的行为和平安管理等因素,实施有效的控制管理,并分级负责和监督检查。 3、本制度适用于本施工单位的工程范围施工场所、所有施工人员、设备、施工过程、施工效劳等。二职责 1、平安部、工程部、机务部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与控制,负责辨识和评价各自管段内和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确定危险源清单,制定平安预防及控制措施,并报高驻办。 三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1、危险源辨识和危险评价过程确定施工过程识别危险源登记、评价、汇总。 2、危险源辨识辨识范围: 危险源辨识覆盖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施工、产品及效劳活动的全过程,包括所涉及的作业场所内的设备、设施、施工过程、工作环境、人员活动、临时构筑物、辅助设施等。考虑七种危害因素: 化学危害: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露所造成的人员伤害、火灾。物理危害:造成人体辐射损伤、冻伤、烧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