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广东省标准广东省历史建筑数字化成果标准的公告粤建公告(2020)58号经组织专家委员会审查,现批准广东省历史建筑数字化成果标准为广东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15-195-2020。本标准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公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9月2日目次1总则2术语和符号22.1术语22.2符号.33基本规定4历史建筑普查信息成果65历史建筑基础信息成果96历史建筑测绘信息成果116.1
2、一般规定.116.2历史建筑图像信息成果6.3历史建筑测稿成果.0126.4历史建筑三维点云数据成果126.5历史建筑测绘图成果.136.6历史建筑三维模型成果.187历史建筑数字化成果质量检查和验收207.1一般规定.207.2质量检查要点.218历史建筑数据库238.1一般规定238.2历史建筑要素238.3数据库结构定义.258.4属性值代码表.37附录A历史建筑数字化成果格式和命名.gg44附录B历史建筑普查信息表46附录C历史建筑基础信息表.49附录D历史建筑总平面示例.56附录EI级历史建筑数字化测绘图示例.57附录F级历史建筑数字化测绘图示例60附录G级历史建筑数字化测绘图示例.63附录H历史建筑详图示例.65本标准用词说明.67引用标准名录68条文说明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