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溪一小集体外出活动平安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方案和平安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前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体育局分管平安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平安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平安、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平安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平安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平安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溪郭一小 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