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津住建设(2022)17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发布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2021)29号)要求,天津市建筑业协会编制完成了天津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现批准为天津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T29-300-2022,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各相关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天津市建筑业协会。本规程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天津市建筑业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
2、设委员会2022年5月23日前言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29号)要求,天津市建筑业协会联合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天津大学等单位编制而成。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结合天津市实际,在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其他省市有关标准,充分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6章和2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5.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6.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管理。本标准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天津市建筑业协会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本标准执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天津市建筑业协会(地址: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邮编:300170;电话:022-23528979;邮箱:hangyefazhanbu(),,以供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天津市建筑业协会本规程参编单位: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天津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刘俊杰杨瑞凡翟国利张微李宇鹏王渝王雪青孙慧